近日,國家衛計委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開展全國新農合基金監管專項督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在全國範圍內部署開展新農合基金監管專項督查活動。定期開展對定點醫療機構的考核評價;對異地就醫的大額發票進行全面復核,發現問題及時追繳資金等。
據了解,為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加強新農合基金管理,維護基金安全,針對近期在部分地區出現的套騙取新農合基金等違規現象,國家衛計委辦公廳下發該《通知》。
《通知》提出,專項督查分為自查和抽查兩個部分,其中,自查由各省級衛生計生委組織,結合本地實際,通過開展自查、交叉檢查、集中抽查等多種形式,全面排查省(區)內新農合資金使用過程中的風險隱患。
自查主要包含四項內容:一是逐條對照並開展新農合基金監督管理檢查。特別是要嚴格執行審核報付流程和標準,規範崗位設置和職責分工,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稽查制度和違規責任追究制度,堅決在制度上堵住基金不合理流失的渠道。
二是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特別是對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民營醫療機構的監管,定期開展對定點醫療機構的考核評價。對於醫療機構通過虛增住院天數、分解住院、挂床住院等方式套取新農合基金的,一經發現要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要取消定點資格,直至依法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並追究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責任。
三是加強異地就醫票據審核,要對異地就醫的大額發票進行全面復核,發現問題要及時追繳資金,涉嫌違法的要及時移交司法部門處理,堅決打擊不法分子騙取新農合基金的行為,消除犯罪分子通過假發票騙取新農合資金的隱患。儘快完善本省(區)新農合資訊平臺和系統,並與國家級新農合資訊平臺互聯互通,儘快實現雙向數據交換和線上費用審核。完善資訊錄入,加強參合人員身份比對,防止重復參保(合)。
四是嚴格新農合三級公示制度,對於村民的個人繳費、享受待遇情況要在縣、鄉、村三級通過適當方式公開,及時糾正公開工作不到位的情況。
抽查方面,國家衛計委將聯合財政、審計、公安等部門,于年底前組織有關人員和專家重點對部分省(區)進行抽查。
根據《通知》,在各省全面自查的基礎上,國家衛計委擬聯合財政、公安等部門于12月開展現場抽查工作,加大對新農合基金監管違規行為的打擊和震懾力度。(記者馬金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