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5日電(記者張辛欣)為促進地方政府加強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推動國家機動車第五階段排放標準的全面實施,工業和資訊化部、環境保護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國家能源局將於近期對新能源汽車安全、機動車排放標準升級執行情況進行專項督察。督察方式包括地方和行業自查、五部門實地督察兩種形式。
這是記者5日從工信部獲悉的。
在新能源汽車安全方面,督察內容包括地方政府新能源汽車安全監管組織機構建立和相關制度建設情況;地方政府新能源汽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組成立、工作方案制定以及組織實施工作情況;所在地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品質安全責任制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情況等。
在機動車排放標準升級執行情況方面,督察內容包括自2016年4月1日起所在地銷售和註冊登記的輕型汽油車、輕型柴油客車、重型柴油車(僅公交、環衛、郵政用途)的國五排放標準符合性情況等。
在地方政府、行業協會自查基礎上,五部門將選擇部分實地督察。實地督察時間安排在2016年12月中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