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出新招,執紀更嚴
11月23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了湖南省衡陽市委原書記李億龍嚴重違反黨紀被雙開的消息,在通報其違紀情況時專門指出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貪圖享樂,在生活上搞特殊化,長期使用公款雇用專職保姆為其提供生活服務”。
細心的人可以發現,今年以來,各級紀委發佈的一系列黨紀處分資訊中,不僅嚴肅通報違反“六項紀律”的行為,還特別突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的內容。天津市紀委在紀律審查中,把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以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列為“兩個首先必查”內容,在嚴肅查處腐敗問題的同時,揪住“四風”問題線索,瞪大眼睛不放過。這是各級紀檢機關在糾“四風”的實踐中,針對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變化,使出的新招數之一。
公款吃喝躲進“家庭餐廳”、酒席分批宴請而主角“缺席”、辦公室隔“暗門”開“暗室”……作風建設的高壓態勢下,仍有頂風違紀的人花樣迭出,“四風”穿上“隱身衣”,出現新變種。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強調,在堅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堅持,讓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堅持和深化,每年要有新招數,不斷釋放新信號。各級紀檢機關迅速在實踐中行動起來,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對不收手、不知止,規避組織監督,出入私人會所,組織隱秘聚會的一律從嚴查處,對參加聚會的找本人談話,令其在民主生活會上作出深刻檢查;加強與電信、金融等部門的合作,篩查可疑線索,找出蛛絲馬跡,通過多部門聯動、科技化取證等措施,完善監管制度和相關規定,讓披著科技“隱身衣”收送禮的行為無藏身之所;通過開通“四風”隨手拍、舉報一鍵通,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迅即行動,搭上新媒體新技術的“快車”,開門搞監督,及時受理查處,讓群眾監督更便捷、更有效,形成無處不在的監督網,推動了“不敢”氛圍的形成。
截至10月底,今年全國查出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31911起,處理45266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33527人,已接近2015年全年總數。深挖細查、絕不放過,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糾正“四風”措施不斷,持續釋放越往後執紀越嚴的信號。
狠抓節點,寸步不讓
2013年9月3日,中央紀委等發出通知,要求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2014年4月起,中央紀委開始在重要時間節點,點名道姓通報曝光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此後,每逢元旦春節、“五一”、中秋國慶,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都會連續四週通報容易在節日期間發生的“四風”問題,如違規收送節禮、公款吃喝、大辦婚喪喜慶、違規發放津補貼等,起到了強烈的震懾作用。
為了進一步嚴防節日期間“四風”反彈,各級黨委和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履行監督責任,對舌尖上的浪費、車輪上的腐敗、會所裏的歪風等“四風”問題持續加大整治力度——
今年1月20日至22日,吉林省紀委成立10個檢查組,開展專項監督檢查,採取全面檢查與重點抽查、明察與暗訪、實地察看與檢查賬目相結合等方式,糾正“四風”問題,整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現象;
今年5月1日至6月10日,山西省紀委派出4個督查組,採取督辦、抽查、暗訪等方法,分兩輪深入11個市和省直單位、國有企業、高等院校等單位進行督導抽查;對當地的高檔酒店、禮品商行、大型商場、大型娛樂場所等進行暗訪,檢查是否存在違規公款消費、公車私用的問題;
國慶前夕,雲南麗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派出33個督查組,深入部門(單位)465個(次),站所187個,住宅小區17個,大型超市17家,賓館酒店22家,餐飲娛樂場所9家,旅遊景點2家,進行明察暗訪;
……
各級紀檢機關通過抓細節、抓具體,用問題倒逼,狠抓每一個節日節點,以點帶面、逐步深入,不斷加大“四風”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以今年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已公佈的13次節點每週通報中曝光的1194起問題為例,出現頻率較高的詞彙主要有:“禮金”405次,“公車”346次,“旅遊”321次,“補貼”264次,“婚宴”136次,“購物卡”109次,“辦公用房”92次,“升學宴”55次,“獎金”53次。
制度細化,嚴肅問責
十八屆六中全會通過了兩個重要黨內法規——《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其中都多次提及“八項規定”。
《準則》強調,“全黨必須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堅持抓常、抓細、抓長,特別是要防範和查處各種隱性、變異的‘四風’問題,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常態化、長效化”,“中央政治局要帶頭執行中央八項規定”。
《條例》將“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強作風建設,密切聯繫群眾,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情況”列為黨內監督的八項主要內容之一,並規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要“定期聽取和審議全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彙報,加強作風建設情況監督檢查”,巡視要了解黨的組織和黨的領導“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情況,並明確“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嚴重違紀被立案審查開除黨籍的,嚴重失職失責被問責的,以及發生在群眾身邊、影響惡劣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應當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剷除不良作風和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規制度。八項規定出臺後,中央和有關部門出臺了一系列規定,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行細化和深化,進一步嚴明紀律要求。2015年10月印發的《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將黨的十八大以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對“四風”方面的要求,轉化為紀律條文;今年7月施行的《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規定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導致“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落實,作風建設流於形式”的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要嚴肅問責。
一系列黨內法規制度的出臺固化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落實,但也要看到,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有了制度要見諸行動。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要以“釘釘子”的精神咬住不放,在堅持和深化中讓群眾看到實實在在的成效和變化,使優良的作風成為全黨的習慣和風氣,使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為黨的建設的亮麗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