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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下達污染防治"調度令" 要求企業錯峰生産

發佈時間: 2016-11-21 | 來源: 光明日報 | 作者: 耿建擴 | 責任編輯: 孟超

原標題 河北:控霾舉措聲聲急

今年9月下旬以來,受逆溫、靜風、濕度較大等不利因素影響,河北省中南部地區多次出現大範圍霧霾天氣,PM2.5、PM10等指標明顯上升。對此,河北採取強有力的工作措施,以決戰決勝姿態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

強化重污染天氣應急級別及措施要求的督導力度。11月7日和17日,河北省分別對省內各地下達大氣污染防治的1號和2號“調度令”,成為全國第一個在大氣污染防治上實施調度令制度的省份。在實施現有大氣污染治理措施基礎上,河北對除張家口、承德、秦皇島以外所有地級市及定州、辛集等市的重點企業實施錯峰生産、限産減排措施,促進供暖期污染物“削峰降速”,實現對完成大氣污染防治年度目標任務進度滯後、近期污染嚴重的城市實施重點調度。

“省大氣辦可根據大氣品質預測研判情況,直接對某地下令具體採取什麼措施、減限産多少,對應對不力的部門和責任人嚴肅問責”,河北省環保廳副廳長殷廣平稱。

河北各地相繼出臺包括工業企業錯峰生産、機動車限行常態化等減排強化措施。石家莊利用11月17日至12月31日的45天時間,在全市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利劍斬污”的超常規行動。除承擔居民供暖和保民生等重點任務的生産線外,全市所有鋼鐵、水泥、焦化、鑄造、玻璃、陶瓷、鈣鎂行業全部停産;主城區實行單雙號限行(全天24小時,含週六日及節假日)。邢臺市出臺《2016年冬季採暖期空氣品質保障強化措施》,自今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實施空氣品質保障十項措施。全面清理市區散煤(含蜂窩煤),引導未完成煤改氣(電)的城中村居民冬季採用電暖器、空調等設備取暖,實現核心區“無煤化”;加快推進“煤改氣(電)”工程;市區實施本地機動車單雙號限行,限行時間7時至21時。保定市決定,自11月15日至12月31日,實施冬季採暖期空氣品質保障應急措施。除煤電、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企業外,市區三環以內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商戶、家庭等的取暖、生産經營和炊事活動禁止使用燃煤。(記者耿建擴 通訊員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