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7日電(記者陳菲)最高人民檢察院17日召開黨組會,傳達中央關於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要求,研究檢察機關貫徹落實意見。會議強調,各級檢察機關全體檢察人員要從黨和國家工作全局出發,深刻認識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大意義,堅決擁護改革、支援改革,積極支援配合做好各項工作,確保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任務如期順利完成。
會議強調,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體制改革,對於堅持和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進一步整合反腐敗工作力量,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具有重大意義。
會議指出,要深刻認識黨中央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堅決支援配合中央紀委在北京、山西、浙江開展改革試點,不折不扣抓好落實,確保如期高品質完成試點任務。積極協同中央紀委和試點省市加強調查研究,加強對試點情況的總結,認真研究試點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及時提出建議,努力探索出可複製、可推廣的成熟經驗,確保順利實現檢察機關與監察委員會的有效銜接。
會議要求,要確保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和各項工作平穩健康開展。各試點地區檢察機關要有針對性地做好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統一思想認識,凝聚共識,確保改革試點如期順利完成。各非試點地區檢察機關要繼續按照中央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決策部署,堅持辦案數量、品質、效率、效果相統一,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司法,確保各項工作平穩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