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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用5個“一律”向“奇葩證明”説再見

發佈時間: 2016-11-17 | 來源: 人民日報 | 作者: 賀勇 | 責任編輯: 孟超

“夫妻申請補辦結婚證需提供雙方關係證明、90歲以上老人申請高齡補貼需提供健在證明……”今後,這些“奇葩”證明將在北京絕跡。記者從北京市政府常務會議獲悉:為規範政府管理行為,74項基層開具的各類證明將被取消調整,群眾將享受到更加便利的公共服務。

目前,北京基層開具的各類證明共190余項,內容涉及婚姻家庭、住房服務、社會保障等10余類。北京市編辦會同相關部門經過調研,按照5個“一律”的原則,要求各區形成取消調整74項證明的實施方案。這5個“一律”分別是:凡是沒有法定依據的,一律取消;凡是可以通過部門內部調查或資訊共用方式辦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夠通過申請人提供有效證件、憑證辦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能夠通過申請人採取書面承諾、簽字聲明或提交相關協議辦理的,一律取消;凡是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居委會(村委會)無權查證、無法開具的,一律取消。

目前74項證明中有20項因設定依據廢止,直接取消;33項通過部門內部調查或資訊共用的方式辦理;11項依有效證件、憑證辦理;9項依書面承諾、雙方承諾、簽字聲明等方式辦理;1項因居委會(村委會)無法開具改由相關管理部門開具證明。

《 人民日報 》( 2016年11月17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