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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城市制定控煙條例 餐廳投訴多、執法難突出

發佈時間: 2016-11-15 | 來源: 中國網 | 作者: 魏婧 | 責任編輯: 孟超

中國網新聞11月15日訊(記者魏婧)日前,上海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新修訂的《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條例進一步擴大了室外公共場所的禁煙範圍,明確在旅館、餐飲場所、娛樂場所、室內工作場所、交通樞紐、機場、鐵路客運站、港口客運站等場所全面禁煙,引發社會討論,我國禁煙控煙進程又邁出新的一步。

2010年3月1日,《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正式實施,成為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在我國生效後,中國大陸第一部由省級人大頒布的控煙法規。

2014年11月,衛生計生委起草了《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送審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送審稿明確,所有室內公共場所一律禁止吸煙。此外,體育、健身場館的室外觀眾坐席、賽場區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區域等也全面禁止吸煙。

在2016年9月舉行的第十一屆亞太控煙大會上,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王賀勝表示,我國目前已有18個城市制定了地方性控煙條例,控煙立法執法成效顯著。今年,國家級控煙條例已列入《國務院2016年立法工作計劃》,正在按立法程式修訂推進中。

北京于2015年起實施《北京市控煙吸煙條例》,被稱為“史上最嚴”控煙令。今年6月1日,在其實施一週年之際,根據專業調查機構對落實控煙令的效果評估,公共場所吸煙人群明顯減少。

被檢查單位違法行為的發現率從初期的23.1%下降到6.7%,據中國控煙協會對《北京市控煙吸煙條例》實施前後對比顯示,公共場所吸煙人數從11.3%下降到3.8%。無煙環境最好的是學校、星級賓館、醫院,變化幅度最大的是公共交通站。

此外,調查還顯示,公眾對控煙滿意度增加。有46.4%的吸煙者表示想戒煙,有33.5%的被訪者表示如果在禁煙場所發現有人吸煙會進行勸阻。

儘管如此,北京控煙令的實施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問題,其中,餐廳是公眾投訴最多的場所。

據法制日報報道,北京市控制吸煙協會會長張建樞透露,從去年9月至今,在接到的7603次群眾投訴中,有2556次約42%是針對餐廳的投訴。

本月初,因為被累積投訴超過5次,海底撈、金鼎軒、慶豐包子鋪等13家控煙不力餐飲連鎖企業被約談。同時,北京市正在積極研究,擬對被查處的單位、個人納入誠信體系,進入“黑名單”。

截至目前,在杭州,《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已實施6年有餘。在今年2月底召開的杭州市人大常委會上,杭州市人大代表盧建華認為,控煙禁煙工作有所成績,但管理上仍存在盲點或不盡如人意的地方。

杭州規定,“各區縣(市)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公共場所控制吸煙監督管理工作,工商、煙草專賣、教育、交通、旅遊、體育、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門和有關社會團體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做好公共場所控制吸煙監督管理工作”。

“但實際工作中,卻是衛生行政部門一家在進行監督管理工作,全市衛生計生部門專(兼)職從事公共場所衛生監督的不足30人”,盧建華指出,“控煙執法隊伍的力量過於薄弱。”

深圳是全國首個進行地方立法控煙的城市,1998年制定了控煙條例。據界面新聞報道,在談到控煙執法中遇到的問題時,深圳市衛生監督局副局長黃錦生表示,“控煙立法最好規定‘在禁煙場所吸煙一發現就處罰’,深圳控煙條例要求先勸阻再處罰,就很難操作。”

黃錦生透露,根據深圳控煙條例,個人吸煙處罰標準設定分為50元、200元、500元三個檔次。如果個人不提供身份證,不繳納費用,控煙執法人員可通過公安部門來協助執法。而在執法中主要會遇到兩個問題:一是出示身份證的問題,阻力很大;二是執法有時還需要警察配合,如果警察沒有及時到場,就無法進行控煙罰款執法。

他表示,控煙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在執法過程中容易出現“反覆”或階段性“弱化”,必須建立有效的執法監督機制,才能保證控煙執法的持續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