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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鳥遷徙路"危機四伏":津冀交界處現萬米捕鳥網

發佈時間: 2016-11-10 | 來源: 新華社 | 作者:  | 責任編輯: 孟超

新華社呼和浩特11月9日電 題:“危機四伏”的遷徙路——多地候鳥頻遭非法捕殺調查

新華社記者達日罕、于嘉

內蒙古有數百隻天鵝被捕殺、黑龍江有23只候鳥疑遭投毒死亡、津冀交界處發現萬米捕鳥網……近期接連曝出遷徙中的候鳥遭不法之徒的捕殺,引發社會廣泛的關注。人們不禁要問,為何國家明令禁止,偷獵濫捕行卻屢禁不止?

針對近期猖獗的亂捕濫獵候鳥違法行為,公安、林業、交通等部門聯合開展嚴厲打擊亂捕濫獵和非法經營候鳥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活動,釋放出國家重拳整治非法獵殺候鳥等違法行為的信號。

候鳥遷徙路上頻遭亂捕濫殺

今年10月下旬,發生在內蒙古錫林郭勒草原的獵殺候鳥案件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隨後,當地政府發佈消息稱,已累計發現小天鵝和綠頭鴨死體共259只,均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調查認定該案係人為偷獵投藥所致。

無獨有偶,今年3月,黑龍江省寶清東升自然保護區週邊區域發現23只候鳥疑似遭投毒死亡。此前,津冀交界處還發現萬米捕鳥網,導致許多途經此地的候鳥被獵殺。

今年9月,河北唐山森林公安部門搗毀一販鳥窩點,執法部門在一養殖場內發現了51排8層高的鳥籠,囚放著包括黃胸鹀、黃眉鹀、栗鹀、朱雀等共計3.6萬多只候鳥。

針對猖獗的亂捕濫獵現象,國家林業局10月18日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為期40天的“清網行動”。隨後,國家林業局、中央網信辦、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國家工商總局等七部門11月初聯合下發緊急通知,嚴厲打擊亂捕濫獵濫食和非法經營候鳥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活動。

國家林業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在候鳥等野生動物保護重點區域與地方政府簽訂保護責任狀,設定目標,明細責任,並對落實不到位、行動不力的,將進行約談或曝光;嚴查行動過程中失職、瀆職行為。

亂捕屢禁不止的背後“黑手”

候鳥遷徙季節性強,多數候鳥遷徙時間和路線都相對固定,這給非法捕獵者以可乘之機。雖然不少地方都在加大執法力度,但野生候鳥交易背後的巨大利益驅使一隻只“黑手”伸向它們。

“非法買賣源於市場需求,各地的農貿市場、花鳥市場、城鄉接合部的野味餐廳等都成為偷獵行為背後的巨大經濟載體。”河北唐山的護鳥人田志偉對記者説,像獵殺的大雁、野鴨、天鵝等鳥類大部分被端上餐桌,而一些像猛禽類鳥類會被做成標本。

此外,獵殺候鳥的行為屢禁不止,也反映出一些政府部門執法不力,對野生動物保護工作不到位。有專家表示,一些地方執法部門責任意識不強,如認為保護野生候鳥是林業部門的職責,其實還應是公安、交通運輸、工商等部門共同的責任。

瀋陽理工大學生態環境研究室主任周海翔認為,按照法律規定,無論是設置捕鳥網,還是下捕鳥的夾子,沒有捕到獵物就沒有辦法判刑,這很不合理。而在市場上,工商部門會説野生動物保護歸林業部門管不歸我們管。但是林業部門沒有管理市場的權力,他們只能在偷獵環節抓獲犯罪嫌疑人。

有業內人士分析説,這些猖獗的獵捕候鳥行為背後,存在著非法銷售、運輸、濫食野生動物的巨大黑色利益鏈。據記者調查,一些地方非法捕殺的候鳥收購價格一隻大約15元,轉售到市場上大約是30元,而再到餐桌上變成食客的食物可能就要100多元。此外標本市場和鳥市的價格就遠遠高於這個數目了。高額的利潤讓很多人鋌而走險。

保護候鳥需多方協同齊抓共管

有業內人士表示,保護候鳥既需要依靠強化執法力度、完善相關法律規,更需要全社會的關注與支援。

“強化執法力度打擊偷獵行為,地方政府需提高警覺,並加強對候鳥等野生動物的保護意識。”讓候鳥飛公益基金的項目負責人祁玉婷説,“如當前對市場上售賣野生動物的處罰較輕,違法成本太低,使得很多商販肆無忌憚地從事這個行業。”

她還認為,打擊偷獵行為還需要公眾和志願者的參與,對違法行為進行蹲點發現、舉報、拍攝。對老百姓來説,“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不要去選擇去野味餐廳,不要去鳥市購買這些珍貴鳥類,是逐步降低這個市場需求利益鏈的關鍵。

根據我國現有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非法捕捉、販賣20只野生鳥類就構成刑事犯罪。周海翔認為,必須堅決加大處罰力度,在事實準確和證據確鑿的前提下,對非法狩獵者堅決予以刑事處罰。同時,必須加強多部門的聯動執法。如森林公安堅決打擊捕鳥行為,交警部門在運輸環節加強對可疑車輛的檢查力度,工商部門在農貿市場、酒樓餐館等流通環節加大查處力度,衛生部門從檢疫角度加強執法。

採訪中,一些愛鳥人士説,只有多方協同齊抓共管,形成共同打擊亂捕濫獵野生動物及非法交易的氛圍,才能有效維護候鳥等野生動物的種群安全,讓候鳥的遷徙之路不再“危機四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