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4日電 記者4日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了解到,食藥監總局在近期跟蹤抽驗中發現,標示為貴州天地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地塞米松磷酸鈉注射液、廣西迪泰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康爾心膠囊和湖南一格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轉移因子共5批次藥品經檢驗不合格。
經檢驗,標示為貴州天地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3批次地塞米松磷酸鈉注射液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有關物質。標示為廣西迪泰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1批次康爾心膠囊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含量測定。標示為湖南一格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1批次轉移因子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無菌。
據了解,對上述不合格藥品,貴州、廣西、湖南省(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採取查封扣押、責令召回、暫停銷售使用等産品控制措施。食藥監總局要求相關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立即責令上述企業暫停相關産品生産,徹查藥品品質問題原因,查清原因並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復生産;依據藥品管理法等規定對上述企業立案調查,依法嚴肅處理,相關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同時將上述企業列為重點監管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