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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本週進行第二次供熱氣象會商 或提前供暖

發佈時間: 2016-11-01 | 來源: 京華時報 | 作者: 張寧 | 責任編輯: 孟超

連日來氣溫持續走低,突如其來的降溫令不少市民直呼“冬天來了”。面對低溫天氣,是否需要提前供熱?記者昨天從市城市管理委供熱辦獲悉,本週將召開第二次氣象會商,對7日前後出現的一股冷空氣進行研判,如果在法定供暖日11月15日之前連續5天平均氣溫低於5℃,就有可能提前供暖。

據供熱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本市的法定供暖期為11月15日至3月15日,如果在供暖前或者停暖後,氣溫出現反常情況,供熱主管部門同發改委、市財政局等將與氣象局進行氣象會商,對天氣形勢進行研判,如果達到法定供暖條件,將提前供暖。

上週五,本市已進行了第一次天氣會商。預計從昨天到11月15日之間,北京平原地區將有三次冷空氣活動,分別出現在昨天、11月7日和11月13日前後,屆時將會出現階段性降溫。“但是根據目前的預測,這個期間出現連續5天平均氣溫低於5℃的可能性比較小。”

供熱辦負責人表示,每一次會商都是階段性的預判,因此供暖前至少要會商兩至三次。“第一次會商我們看的是氣溫走勢的大趨勢,主要看冷空氣預計到來的時間,第二次和第三次會商將著重在冷空氣到來前的兩三天,對每一股冷空氣持續時間以及對溫度的具體影響進行研判。”因此,在本月3日,也就是7日冷空氣到來前三天,本市將進行第二次天氣會商,到時相關專家會進一步分析和判斷冷空氣對本市的影響,如果達到法定供暖條件,將申請提前供暖。如果7日的冷

空氣仍沒造成連續5天持續低溫,那麼相關部門還將在10日進行第三次會商。

另外,按照全市統一要求,全市1300多家供暖單位應當在昨天完成供暖前的最後準備,今天起將具備供暖條件。據城管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慣例,即便11月15日按時供暖,從11月7日開始,大部分供熱單位也將陸續點火試運作,目的是在供暖日到來前提前預熱熱力管網和設備,及時發現和解決供熱問題。11月15日零時開始,全市供熱單位將按照室溫18攝氏度的標準開始供熱。(張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