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9月19日電 題:斬斷地方公款存儲灰色利益鏈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鄭良、魏董華
近日,福建龍岩、湖北等地對黨員幹部利用公款存儲謀私逐利問題進行專項整治。
“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公款存儲利益輸送“潛規則”在一些地方長期存在,案件頻發。有的銀行通過向有公款存儲決定權的領導子女、配偶等提供崗位、高額回扣、高額績效收益等進行利益輸送,爭搶規模巨大的公款存儲“蛋糕”。
利用公款存儲謀私逐利
近日,一場整治利用公款存儲謀私逐利的行動在福建龍岩展開。“力度之大前所未有。”龍岩市監察局副局長黃佐清介紹,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1萬多名幹部填報了自查表,並作出沒有利用公款存儲謀私逐利的書面承諾,撤銷不符合規定的銀行賬戶,15家存在這方面問題的市直單位主要負責人被約談,在規定時間內要完成整改。
截至目前,龍岩市共清理填報銀行賬戶9324個;撤並銀行賬戶854個,撤並資金5.83億元。
龍岩此次專項整治部分源於落馬的前市委書記黃曉炎受賄案。去年7月,龍岩原市委書記黃曉炎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目前這起案件仍在審理中。
當地多名銀行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黃曉炎及其家人利用公款存儲謀利是公開的秘密。黃的妻子在廈門的一家商業銀行任職,這家銀行在龍岩原本沒有設網點,黃調到龍岩任市委書記後,該銀行很快在龍岩設立分支機構,黃的妻子是籌建分支機構的負責人之一。
“兩三天時間,原來存在其他銀行的存款迅速被‘搬運’到這家銀行,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公款存儲佔絕大多數。不少銀行負責人叫苦不迭,但也沒辦法,都知道背後是市委書記的影響力。”龍岩金融系統一名負責人告訴記者。
龍岩的此類現象並非孤例,多地曾出現相關案情。記者調查發現,利用公款存儲謀利正成為利益輸送新手法。
2014年11月,中央第五巡視組向浙江省反饋巡視情況時提出,利益輸送出現新的表現形式,手法隱蔽,其中就包括一些領導幹部利用公款存儲謀利的情形。
2015年7月,貴州省委專項巡視組對12所省屬高等院校和3家醫院及衛生機構進行專項巡視後指出,多數單位存在公款私存違紀現象。
今年8月,湖北省紀委、審計廳對省、市、縣、鄉四級領導幹部、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中層副職(含)以上負責人以及負責公款存放管理的其他人員借公款存放謀取私利進行專項檢查,規範黨政機關及國有企業事業等單位公款存放行為,防止發生利益衝突和利益輸送問題。
領導幹部成銀行重點“公關”對象,親屬收回扣拿高薪
“商業銀行都有攬儲任務,銀行分支機構有存款數量考核指標,攬儲有‘公關費’‘宣傳費’等專項開支,用於‘款待’‘公關’重點客戶,而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款體量大、來源穩定,是各大銀行爭搶的‘大蛋糕’。”龍岩市銀監局紀檢組長練勝祥告訴記者。
有公款存儲決定權的領導幹部是各家銀行重點“公關”對象。據多地紀委辦案人員介紹,除高檔宴請、報銷發票、安排旅遊、贈送購物卡等常規手段外,更隱蔽的是銀行安排公款單位領導的配偶、子女或其他利益關係人到銀行任職,能帶來大筆存款的還能得到超常規提拔使用,每年可獲取數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績效收入。
——領導拍板存款,親屬在銀行拿高額績效。浙江台州市黃岩區原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金小雲2014年被查處,紀檢部門調查發現,金小雲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影響為子女謀取利益,親自出面跟自己分管的部門打招呼,要求他們把單位公款存到其子工作的銀行,幫助其兒子獲得存款提成百萬餘元。
多名銀行業內人士透露,一些在銀行任職的領導幹部親屬之所以熱衷於“開疆拓土”,大肆攬儲,秘密就在於銀行給予其高額績效獎金。
——銀行直接給拍板存款的領導高額回扣。江蘇省財政廳原副廳長張美芳受賄案中,張美芳利用其決定鉅額財政資金存放在哪家銀行的權力,收受銀行大額回扣,這些款項成為其受賄主要來源。
——給公款單位重要領導的子女、配偶或特定關係人位子,甚至超常規提拔。龍岩一家市直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兒子四年內換了三家銀行任職,待遇優厚,其“敲門磚”就是該領導任職單位的基建賬戶及大額資金,都隨著該領導兒子任職銀行變動而變更。
據杭州市紀委相關人員介紹,2015年2月至3月,杭州上城區市政園林管理所所長胡某為幫助其在銀行任職的親屬解決編制問題,在未召開班子會議集體討論的情況下,與副所長宋某口頭商議後,要求財務人員將500萬元資金存放到胡某指定的銀行內。
多名銀行業內人士透露,“一些商業銀行為了攬儲,甚至提供支行行長、副行長、部門經理等領導崗位,只要攬儲能達到一定金額,就能當上銀行領導。”
多地建立競爭性存儲和回避制度
龍岩市委常委、紀委書記李成榮説:“要從規範權力運作的源頭著手,建立公開透明的規章制度,杜絕暗箱操作,斬斷利益輸送的‘暗道’。”
記者調查發現,福建龍岩、浙江、湖北、江蘇等地通過建立公款存儲集體決策、公款招投標等競爭性存儲、公款存儲回避等制度,防範公款存儲利益輸送風險。
龍岩市提出,單位經費、項目資金存儲到哪個銀行要集體研究、形成記錄,並在單位內部公示,銀行給什麼好處也要在單位公開;有存儲決定權的領導幹部、財務人員,以及與資金管理有關人員不得將本單位公款存儲在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關係人所在的金融機構。
針對一些領導幹部利用公款存儲謀利問題,浙江省委明確:公款存放銀行時,必須採取公開招標等方式進行競爭性存放,並納入各單位“三重一大”集體決策事項,本單位領導幹部有親屬在銀行任職,進行公款存儲決策時,該領導幹部要主動報告並予以回避。
多名業內人士表示,銀行通過利益輸送爭奪公款存儲,易引發惡性競爭、加大運營成本。一些銀行將主要精力放在了拉關係、走後門上,不注重改善服務品質和産品創新,削弱了競爭力,不利於行業長遠發展。
黃佐清説:“一些機關單位特別是國有企業的存款資金並非自有資金,大多是因項目建設從銀行貸款而來,高息貸款、低息存款,損失的是國有資産。”
記者採訪了解到,各地在專項整治公款存儲利益輸送問題過程中,主要針對黨員幹部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理,但對相關銀行和工作人員並沒有查處。練勝祥表示,銀行為攬儲直接向領導幹部及其親屬給回扣、安排旅遊、提供高檔宴請等屬於違規行為,同時也破壞了行業秩序,不利於銀行業健康發展。為避免這類現象的出現,應同時加強對銀行的監管力度,對涉及的人員堅決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