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吉林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四平市教育局衛生保健所黨支部書記、所長朱環宇公車私用問題。2016年1月1日上午,朱環宇駕駛公車到鐵西區南河社區乒乓球館打乒乓球;下午,朱環宇駕駛該車回家。2016年3月31日,四平市紀委給予朱環宇黨內警告處分。
2.梅河口市一座營鎮農業技術推廣站站長盧勝民違規操辦兒子升學宴問題。2016年7月15日,盧勝民在梅河口市一座營鎮某飯店為兒子盧某某操辦升學宴,違規收受本鎮11名工作人員禮金合計2400元,收受15名村幹部禮金2600元,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2016年8月19日,梅河口市紀委給予盧勝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其退回違規收受的禮金。
3.吉林市昌邑區左家鎮中心衛生院院長孫鳳剛違規發放津貼補助和公車私用問題。孫鳳剛違規發放崗位津貼33100元、通訊補助2500元;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孫鳳剛先後3次使用公務用車辦理個人事宜。2016年2月4日,昌邑區紀委給予孫鳳剛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收繳相關違紀款。(吉林省紀委)
黑龍江省
黑龍江省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哈爾濱市平房物業供熱公司新興分公司經理王連江及職工史開軍公車私用問題。2015年7月30日,王連江私自將單位車輛借給本單位職工史開軍使用,史開軍駕駛公車去鲅魚圈遊玩。王連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史開軍受到撤職處分。
2.鶴崗市斯達公司機加車間黨支部書記陳國君違規挪用資金核銷招待費問題。陳國君違規挪用安全品質標準化建設基金6880元核銷招待費用。陳國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和駕駛人管理一大隊違規公款旅遊等問題。該大隊私設“小金庫”,為所屬幹警違規發放福利,共計5.8萬元;組織幹警公款旅遊,花費1.5萬元。該大隊原黨支部書記、隊長張悅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4.寶清縣七星泡鎮西太村村委會主任徐永發收受禮金問題。2016年4月12日,徐永發借兒子徐某某買樓之機,在某食雜店設禮賬,請鎮政府雇傭人員幫忙通知本鎮各村的“三職”幹部,共收受禮金7800元。徐永發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黑龍江省紀委)
江蘇省
江蘇省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蘇州市吳江區房産管理處盛澤房屋産權登記分中心主任潘火根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娛樂活動等問題。2016年5月底,潘火根利用職務便利,接受某私營企業主邀請前往嘉興某KTV進行娛樂活動,並接受異性有償陪侍服務,費用由該企業主全額支付。此外,潘火根還先後多次接受某房産公司、某房産技術諮詢公司在春節和中秋節期間贈送的現金、購物卡等合計74.3萬元,併為請託人在企業經營方面謀取利益。潘火根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太倉市安達房屋拆遷有限公司總經理任樸違規公款國內旅遊問題。任樸以考察為名,通過旅行社組織帶領10名員工前往河南鄭州、焦作、洛陽參觀遊覽龍門石窟景區等景點,花費公款3.8萬元。任樸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南通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馬嵐、食品藥品安全總監兼稽查處處長劉志成、行政服務處處長蔡明鴻違規收受禮金禮品問題。3人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現金與購物卡,分別為2.8萬元、3.2萬元、3.1萬元。3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南通市供排水管理站站長沙俊國、副站長章梅娟、會計金莉莉、科員冒正華套取財政資金髮放補貼及私車公養問題。中央八項規定實施以來,4人弄虛作假,先後24次採用虛報出差人數、天數和地點的手法套取財政資金共計2.61萬元發放補貼,並用公款辦理4張加油卡,給各自私家車加油。沙俊國、章梅娟、金莉莉、冒正華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黨內警告和行政警告處分,並被責令退繳違紀款。
5.漣水縣政協主席賈振旗違規收受節禮和操辦其父80歲壽宴等問題。賈振旗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在春節、中秋節期間贈送的購物卡、提貨券等合計價值人民幣4.3萬元。並不顧縣紀委的提醒,大操大辦其父80歲壽宴,收取管理服務對象的禮金,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賈振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去漣水縣政協主席職務。
6.淮安市水利資産經營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淮陰水利建設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張永玉等人借公務差旅之機繞道國內旅遊問題。2015年5月至6月,張永玉與淮陰水利建設有限公司總經理田克平、副總經理韓先亮與華中分公司副經理蔣愛軍、監事會主席高尚俊借帶隊前往分公司開展工程項目安全品質巡查之機旅遊,分別繞道遊覽了兵馬俑、長白山、麗江古城、湄洲島等景點,繞道旅遊的交通、食宿與部分景點參觀費用由所在分公司和項目合作方支付。張永玉、田克平、韓先亮與蔣愛軍分別受到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和警告處分,高尚俊被誡勉談話。(江蘇省紀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德清縣乾元鎮黨委副書記沈根華公款旅遊問題。2015年9月,沈根華帶隊赴雲南省考察城鎮管理工作,結束後擅自帶隊到騰衝熱海景區、麗江玉龍雪山風景區等景點遊覽參觀,並將22568元旅遊費用轉嫁下屬企業公款列支。沈根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費用已清退。
2.台州市路橋峰江自來水有限公司經理蔡金才違規公款吃喝、違規發放福利問題。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該公司兩次在新橋鎮某休閒農莊、某農家樂違規吃喝,蔡金才參與了上述活動,並同意報銷餐費9375元;以超市卡形式給公司職工違規發放福利77000元。蔡金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費用已清退。
3.海鹽縣園林市政局副局長潘志慷公款旅遊問題。潘志慷在赴山西省考察學習期間,擅自帶隊到五台山、雲岡石窟等風景點遊覽參觀,公款報銷旅遊費用10755元。潘志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費用已清退。(浙江省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