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甘肅省政府新聞辦11日召開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從今年9月起,甘肅全面啟動輸配電價改革工作,對屬於自然壟斷環節的電網企業,按照“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核定輸配電價,改革的目標是建立規則明晰、水準合理、監管有力、科學透明的獨立輸配電價體系。
據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陳波介紹,今年5月,甘肅官方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制定印發了《甘肅省推進價格機制改革實施方案》。該方案共十部分四十二條,突出能源、交通運輸、環境、醫療、公用事業和公共服務五大重點領域價格改革,提出了加快推進電力、天然氣、成品油等能源價格市場化改革等各項改革目標任務。
據介紹,甘肅把電價改革作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穩增長的關鍵抓手,提出了大力推進電力直接交易;實施煤電價格聯動,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免收新增工業、商業電力用戶臨時接電費用;減免綜合利用自備電廠系統備用費;實現城鄉同價,降低農村農業生産電價;完善兩部制電價用戶基本電價執行方式等六項措施。
陳波表示,這六項政策措施全面落實後,預計全年電價降成本總金額超過40億元,將對全省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效降低實體經濟用電成本,促進全省經濟穩增長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
此外,甘肅還將以停止新建居民住宅供配電工程建設暫行收費政策。按照《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實施意見》具體要求,決定開展商業峰谷分時電價試點。即對不適宜錯峰用電的商業企業暫停峰谷分時電價,試點執行平段目錄電價。同時,商業用戶也可自主選擇執行峰谷分時電價。其中,商業電採暖用電仍按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據初步測算,開展試點後,甘肅省商業用電價格將有較大幅度降低,高峰電價將由每千瓦時1.1399元降至0.7688元,每千瓦時降價標準0.3711元,年降低商業企業用電成本約1.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