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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投融資體制改革促地産健康發展

發佈時間: 2016-09-12 | 來源: 上海證券報 | 作者:  | 責任編輯: 蔡彬

原標題:發改委: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 促進房地産平穩健康發展

發改委: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 促進房地産平穩健康發展

9月9日下午,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16]18號,以下簡稱18號文件)和9月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縱深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加快補齊短板、擴大合理有效投資等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張勇講話,委黨組成員孫霖、秘書長李樸民出席會議,副秘書長許昆林主持會議。

會議指出,18號文件是歷史上第一份由黨中央國務院制定的投融資體制改革文件,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投融資體制改革的高度重視,是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綜合性、指導性、綱領性文件,是經濟新常態下發揮好投資關鍵作用的重要遵循。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要針對當前經濟和投資運作面臨的形勢,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安排部署,集中力量抓緊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為擴大合理有效投資、著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體制機制保障,為“十三五”起好步、開好局及明後年經濟穩定運作奠定堅實基礎。

會議強調,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和要求,以貫徹落實18號文件為契機,縱深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為擴大合理有效投資、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提供堅實體制機制保障。一是抓住重點任務,出臺實施意見。著重在改善企業投資管理、完善政府投資體制、創新融資機制、切實轉變政府職能等四大改革重點任務方面,抓緊研究制定實施意見。重點圍繞探索建立並逐步推行投資項目審批首問負責制、探索“不再審批”管理模式、創新“多評合一”的仲介服務新模式、編制三年滾動政府投資計劃、試點金融機構依法持有企業股權、建設和應用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臺等6大創新舉措,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先行先試。二是結合當地實際,推動政策落地。抓緊推進落實及時修訂並公佈本地區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同時要充分考慮基層政府承接能力;激發民間投資潛力和創新活力。進一步放開民用機場、基礎電信運營、油氣勘探開發等領域,在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等重點領域去除各類顯性或隱性門檻,在醫療、養老、教育等民生領域出臺有效舉措,做到民辦與公辦機構在市場準入、職稱評聘、社會保險定點等方面同等對待。三是創新拓寬投資項目融資渠道。結合實際需要,更多采取基金等市場化運作方式,發揮好政府投資的引導和帶動作用。進一步發展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項目收益債等,支援重點領域投資項目通過債券市場籌措資金,不斷創新投資項目融資機制,打通儲蓄與投資之間的通道,進一步暢通投資項目融資渠道。

為支援貧困地區産業發展,幫助貧困群眾穩定脫貧,證監會對貧困地區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新三板掛牌、發行債券、並購重組等開闢綠色通道。

這是證監會9日公開發佈的《中國證監會關於發揮資本市場作用服務國家脫貧攻堅戰略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提出的內容。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9日在新聞發佈會上指出,《意見》是證監會黨委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中發〔2015〕34號)和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的重要舉措。

鄧舸指出,證監會黨委一直把扶貧工作作為崇高的政治責任,劉士余同志任證監會扶貧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每位黨委成員和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黨委書記結對聯繫一個定點扶貧縣。

在多地銀行業債委會組建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後,銀監會正式發佈《關於做好銀行業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了債委會的屬性、職責等,要求各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一致行動,切實做到穩定預期、穩定信貸、穩定支援,不得隨意停貸、抽貸,可通過必要的、風險可控的收回再貸、展期續貸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幫助企業解困。

今年面對國內經濟下行和信貸品質下滑的雙重壓力,部分銀行業機構惜貸、懼貸、壓貸現象有所上升,出現了制約信貸投入持續增長的嚴峻形勢。銀監會提到發佈《通知》是為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援困難企業扭虧、轉型、發展、脫困的合力,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支援實體經濟發展。

《通知》明確,債委會是由債務規模較大的困難企業三家以上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起成立的協商性、自律性、臨時性組織,債委會可以由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自行發起成立,債務企業的所有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銀監會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原則上應當參加債委會。

監管機構則依法對債權人委員會和金融債務重組等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通知》同時支援銀行業協會在債務重組等工作中發揮積極作用;鼓勵金融資産管理公司、地方資産管理公司積極參與債務重組等相關工作。另外,銀監會表示債委會工作也需要得到地方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援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