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9月8日電 據住建部網站消息,住建部近日發佈《關於開展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情況專項督查的通知》,決定對全國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工作開展專項督查。
《通知》指出,本次督查工作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9月底,由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本行政區域城市自查;第二階段為2016年10月,由住建部牽頭,根據各地自查結果開展督查。具體時間和督查城市名單另行通知。
《通知》明確了督查內容和重點。一是城市黑臭水體排查情況。重點督查地級及以上城市是否向社會公佈黑臭水體排查結果;排查無黑臭水體的城市,當地居民是否認可;排查有黑臭水體的城市,是否明確黑臭水體名稱、黑臭水體整治的責任人及達標期限。二是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進展情況。重點督查排查出的黑臭水體是否制定整治方案、是否落實整治工程項目並納入“全國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監管平臺”項目庫;城市黑臭水體整治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治和已開工實施整治的黑臭水體佔比;已完成整治(銷號)黑臭水體的評估報告等。
《通知》明確,督查採取聽取彙報與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個省(區)至少督查2個城市,其中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必須列入督查範圍。原則上,每個城市至少實地查看不少於3條黑臭水體,隨機走訪幹部群眾不少於20人或組織召開1次小型座談會。
《通知》強調,督查工作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從政的各項要求,輕車簡從,高效務實,不得擾民,不得接受宴請,不得接受任何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