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委、市政府召開北京市科技創新大會。大會期間,本市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財政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形成5個方面28條改革舉措。
市委書記郭金龍指出,要把工作重心轉移到創新服務上來,為科技創新活動提供更好的配套服務,打造更加適宜創新創業的環境和氛圍。要充分尊重科技創新和科學研究的規律,給予廣大科研人員充分的信任和自由,給予他們更大的資源支配權和技術決定權,讓他們有更多時間去自由探索、專心攻關。同時,要深入推進落實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各項改革舉措,真正做到讓科研經費為人的創造性活動服務。要完善人才的市場化評價和激勵機制,激發廣大科研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同時,建立市場主導的技術轉移轉化體系,促進科技成果的資本化、産業化,切實打通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産力轉化的通道。
科技部部長萬鋼指出,北京未來科技創新發展要在三個方面發揮示範帶頭作用:一是在深化科技改革方面;二是在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方面;三是在提升區域協同創新水準方面。科技部將一如既往支援北京創新發展,在項目、人才、基地建設等各個方面予以支援。
市長王安順強調,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著力增強自主創新能力,著力深化科技體制改革,著力打造創新人才高地,著力推進京津冀協同創新,著力構築開放創新新格局,著力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為建設世界科技強國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亮點
鬆綁科研類差旅經費等限制
《措施》將科研項目經費中用於人員激勵支出的比例由不超過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的5%提高至20%,進一步體現科研人員的智力投入。還將鬆綁科研類差旅、會議、出國經費限制。對這些經費不再簡單比照行政機關和公務員管理要求,項目承擔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研究制定相關管理辦法。
同時,將保障在京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國家級重大項目配套資金,以市級配套資金投入,鼓勵國家實驗室和重大項目落地北京,促進優質科技成果在京轉化落地。
年度剩餘經費可結轉下一年
《措施》強調,要賦予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開展科研更大的自主權。如要下放預算調劑許可權,在科研項目總預算不變的情況下,直接費用中的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出版、文獻、資訊傳播、智慧財産權事務費及其他支出預算如需調整,可由項目負責人根據科研活動實際需要自主安排,由承擔單位據實核準,驗收(結題)時向項目主管部門備案。
此外,還將改進科研經費結轉結余資金管理方式。具體而言,在科研項目實施期間,年度剩餘資金可結轉下一年度由承擔單位繼續使用。對按要求完成任務目標並通過驗收的科研項目,結余資金按規定留歸承擔單位使用,在2年內由承擔單位統籌安排用於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2年後未使用完的,按規定收回。
加強科研人員離崗創業保障
《措施》強調,科研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可離崗創業,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變更原聘用合同。
創業期內,由原單位代繳社會保險,所需費用由離崗創業人員和新單位共同承擔,繳費基數按照原單位同類人員確定;享受原單位社會保險相關待遇;認定原單位連續工齡。創業期內,離崗創業人員申請回原單位工作的,雙方變更聘用合同,由原單位妥善安排工作崗位。創業期滿,離崗創業人員決定不回原單位工作的,原單位要及時終止人事關係,解除聘用合同,並協助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等手續。(記者賈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