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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132家醫院檢驗結果互認 就診不必重復檢查

發佈時間: 2016-09-06 | 來源: 北京晨報 | 作者: 徐晶晶 | 責任編輯: 孟超

從下月1日起,北京市將有69家大醫院的檢查結果將可與天津、河北的多家醫院互認。這意味著在不同醫院就診時不用再做不必要的重復檢查,不僅可以降低就醫成本,而且也將更加簡化方便。

首批試行臨床檢驗結果互認的項目共27項,納入臨床檢驗結果互認的醫療機構共132家,包括北京的69家、天津的37家和河北的26家三級醫療機構和醫學檢驗所。北京晨報記者注意到,包括協和醫院、人民醫院、北醫三院、兒童醫院等本市多家知名三甲醫院都在首批試點名單內。

實施醫療機構臨床檢驗結果互認後,在不影響疾病診斷治療的前提下,患者提供臨床檢驗結果互認醫院出具的臨床檢驗結果報告單時,接診醫院原則上將對報告單中互認項目的檢驗結果予以認可,不再進行重復檢查。符合結果互認條件的醫院將在檢驗結果報告單相應檢驗項目名稱前增加“★”標識,作為檢驗結果互認的標識。

京津冀區域內第一批試行臨床檢驗結果互認的項目共27項,包括19項生化項目、3項免疫項目和5項血細胞分析項目。這27個檢驗項目為臨床實驗室最為常用、有品質標準且有一定地方互認基礎的檢驗項目。包括B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肝病毒抗體、白細胞、紅細胞、血紅蛋白、血小板等都在互認之列。

不過,衛計委相關負責人也表示,根據疾病發生發展規律,如果病情大幅度變化且對疾病診斷有一定影響的,既往臨床檢驗結果報告的時效性對疾病的診斷難以提供參考價值的、以及其他特殊情況有必要進一步復檢的情形,接診醫院仍需對有關互認項目進行復查。

另外,此次互認將建立退出機制。這意味著,對於在互認工作實施後出現臨床檢驗品質和管理不符合互認要求等情形的醫療機構,將根據情況督促其進行整改或取消檢驗結果互認醫療機構資格。同時,根據試點情況,三地將在條件成熟時適時啟動第二批互認工作,逐步擴大互認項目和互認醫療機構範圍。(記者 徐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