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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不再核發機動車環保標誌 尾氣檢測更嚴

發佈時間: 2016-09-05 | 來源: 人民日報 | 作者: 寇江澤 鄧 圩 李心萍 | 責任編輯: 孟超

核心閱讀

為更好地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放管結合,2009年環保部出臺的《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誌管理規定》被廢止。今後,排放檢驗合格是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的必要條件,公安交管部門對無排放檢驗合格報告的機動車不予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

日前,環保部、公安部、國家認監委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排放檢驗加強機動車環境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不再核發機動車環保標誌。

儘管如此,一些地方還需要根據當地情況出臺細則,在細則出臺之前,還是按照原來的年審政策執行。比如在最早實行環保標誌的廣東省,由於機動車環檢和安檢兩標誌合二為一涉及修改地方法規,因此可以繼續核發環保檢驗合格標誌。

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環保合格標誌與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兩標”合一

2009年,環保部出臺《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誌管理規定》,如今,三部委出臺《關於進一步規範排放檢驗加強機動車環境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意味著環保部的這一管理規定被廢止。

“取消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誌的發放,不意味著取消車輛尾氣的檢測。”環境保護部大氣環境管理司有關負責人認為,“廢止《標誌管理規定》,將環保檢驗合格標誌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兩標’合一,一方面是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便民惠民的有力措施。”

新實施的《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在用機動車尾氣排放“經檢驗合格的,方可上道路行駛。未經檢驗合格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未取得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的車輛不得上路行駛。因此,《通知》規定,排放檢驗合格是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的必要條件,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嚴格按照規範和標準要求實施檢驗,公安交管部門對無排放檢驗合格報告的機動車不予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對於“6年以內的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麵包車、7座及7座以上車輛除外)和純電動汽車排放”免於環保上線檢驗。

據了解,為了加強機動車排放監管,環保、公安將建立多部門協同的檢驗制度,建立機動車排放檢驗資訊核查機制。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與環保部門聯網傳送檢驗數據,環保部門定期進行數據核查核對,推行異地檢驗等。環保部還將健全新生産機動車環保資訊公開制度,制定出臺新生産機動車環保達標管理辦法等。

對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7年底基本淘汰黃標車的要求,各地環保、公安交管部門已基本建立了黃標車數據庫,可以通過前端設備採集、視頻監控、遠端數據調用等資訊化手段,及時準確判定是否為黃標車及其道路行駛狀況,實現黃標車有效監管。國家認監委還將在今年下半年聯合相關部委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機動車安檢、環檢機構飛行檢查。

因涉及地方法規,廣東省將繼續核發環保標誌

雖然通知已經下發,但一些地方還需要根據當地情況出臺細則,在細則出臺之前,還是按照原來的年審政策執行。比如在最早實行環保標誌的廣東省,由於機動車環檢和安檢兩標誌合二為一涉及修改地方法規,因此可以繼續核發環保檢驗合格標誌。

據悉,廣東早在2009年3月就率先在全省範圍內實施機動車環保標誌管理。今年2月16日,廣東省環境保護廳和省公安廳還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對環保標誌統一數據系統及加大黃標車淘汰力度和執法提出進一步要求,今年6月底前啟動黃標車電子執法工作,引導車主提前淘汰黃標車等。這項規定將執行到2019年。

事實上,環保部門透露,國內黃標車淘汰工作仍處於“地方各自為政”的階段。有淘汰本地註冊黃標車任務的地方,政府想儘快解決問題,但如果車跑到其他地方去用,又鑽了空子。此外,目前廣東省環保和交通部門在試點地區的黃標車數據連通上,每星期更新一次,避免部分黃標車主動淘汰後,車主將原車牌使用到綠標車上,卻因數據更新不及時而被誤認為黃標車遭罰的情況。

面對環保部今後環檢與安檢兩個標誌“合二為一”的新政策,廣東有業內人士認為,這樣的背景下,馬上取消環保標誌對廣東環保積極主動介入機動車排污防治和黃標車治理將造成影響。至少在過渡階段,尚未達到無縫銜接,廣東現行政策還不宜改變。

廣東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解釋,廣東省將繼續強化機動車環保標誌發放管理,規範環保標誌技術鑒別工作。據透露,經廣東省政府法制辦審查通過,廣東省環境保護廳近日將下發關於機動車環保標誌技術鑒別規範的通知,明確提出對機動車排氣污染定期檢測合格的機動車,繼續免費發放環保檢驗合格標誌。

多省份正研究具體實施方案,有待技術設備等配套銜接

更多的地方則已經開始著手推進機動車環檢和安檢兩標誌“二合一”的工作。據報道,河北省石家莊市將不再核發環保檢驗合格標誌,保留機動車尾氣檢測,此舉實質是將環保標誌併入到機動車年審合格標誌裏。山東省環保廳工作人員透露,省環保廳已經簽署了環檢、安檢同步的文件,近日將向全省各地市發放通知,下發通知即日起實行。

目前,從各地情況來看,這項工作從文件落到實處,還有一個過渡階段,需要技術設備等配套銜接。例如,貴州省環保廳表示,貴州省仍需研究如何銜接機動車管理新政,具體實施方案出臺後,需要和公安部門對接聯網,進行數據共用後,才會取消發放環保標誌。

河南省濮陽市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該市機動車排放檢測監控平臺正在建設中,待建成後將全面推行機動車排放檢測,屆時將停止環保檢驗合格標誌的發放工作。在排放檢測開始之前,濮陽市仍繼續發放10年以內機動車的環保檢驗合格標誌,未申領環保檢驗合格標誌的機動車仍可辦理。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認為,環檢與安檢兩個標誌合二為一,減少程式,簡化手續,更加便民。但是,要想把這項工作落到實處,部門之間的配合至關重要。在執行過程中,有些操作細則還有待完善。

針對有些省份已經開始推進這項工作,而有些省份暫時保留兩個標誌的情況,常紀文認為,合有合的道理,暫時保留也有合理性。一項工作在執行中涉及部門之間的分工等,不宜一刀切。最終效果如何,還需要老百姓來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