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點
北京有探親休假但員工多不敢休
《北京市“十三五”時期老齡事業發展規劃》提出,鼓勵用人單位給予員工“孝老假”,但對於“孝老假”怎麼休、假期薪水如何計算等沒有規定。
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目前鼓勵“常回家看看”的假期包括探親假等,但雖然1981年國家曾出臺了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北京也明確了實施細則,在企業,甚至是機關事業單位,能夠休探親假的人並不多,有專家表示該假期已“名存實亡”,建議進行改革。
多數人稱“常回家看看”遭遇休假難
按照國務院1981年的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已婚職工,每4年可以享受20天探望父母的假期。加上探親來回的“路程假”,探親假總共有24天。
但新京報記者去年曾隨機選取20位來自北京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對其進行小調查。其中8人表示,沒聽説單位有探親假;而20人中,休過探親假的只有5人。
工作太多,領導不批之外,員工不休探親假的主要原因是影響收入。雖然國家規定,探親假期間不扣工資,但不扣的工資僅為基本工資,大部分績效工資會被扣。
海澱區某街道人事科一位負責人介紹,該街道近十年來只有一位員工請了探親假,還是因為家裏出了急事,離開時間較長,回來補假時填的“探親假”。而工信部下屬一事業單位員工稱:“我們的檔案工資只有幾百塊,其他的是績效工資。如果休探親假的話,幾千塊錢就沒了。”
有專家呼籲進行探親假改革
2013年,河南省政協委員張樹才提交了一份落實“常回家看看”的提案。張樹才認為,探親假制度制定太早,又長期缺少宣傳,年輕人知道的不多很正常,但老齡社會到來以及“空巢”老人過多的現狀,需要這樣的假期。
據國家衛生計生委發佈的《中國家庭發展報告2015》,“空巢”老人,也就是子女離家後的老年人,佔到老年人總數的一半。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勞動經濟學院副院長馮喜良認為,中國步入老齡化社會的步伐在加快,從老年人的角度來看,認真落實探親假的制度很有必要。
不過,也有專家呼籲對探親假進行改革。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教授認為,探親假的規定是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出臺的,國家實行分配製度,客觀上造成勞動者遠離家鄉的現實後,在休假探親方面給予職工相應的待遇。但現在實行市場經濟多年,已有了帶薪年假的制度。
對於如何改革探親假,蘇海南認為,一方面要保障勞動者休假探親的權利,一方面還要考慮實際情況,不給企業帶來負擔。“兼顧兩方,結合實際,應該適時對探親假進行改革。”
而長期從事勞動法方面研究工作的北京大學教師閻天則表示,對於勞動者休假,國家應該出臺一部根本大法,包括最低工資、工時、休假的權利,“這些涉及勞動者生命健康基本福祉,必須國家強制,不能協商,勞動者不要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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