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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調查:170、171號段無需身份登記仍可買到

發佈時間: 2016-08-26 | 來源: 新京報 | 作者: 李明 王煜 | 責任編輯: 孟超

網店月銷“黑卡”1000余張

此外,記者在淘寶網查詢“170手機卡”關鍵字,隨即彈出數十家售卡商家。記者隨即聯繫了其中的3家,其中兩家表示“購卡後需要向淘寶上傳身份驗證照片才能激活使用。

另一家網店內,僅有“手機卡讀卡器”、“超能洗衣皂”兩款寶貝,其中“手機卡”標注為“無月租170手機卡”,月銷量顯示為1455筆。網店客服告訴記者,該店出售的170手機卡28元一張,都是正規渠道來的,有幾萬張,且“不需要身份驗證,可以直接裝卡使用”。

昨日,公安部刑偵局發佈消息稱,170、171號段本來是為虛擬運營商準備的專門號段,但因為監管措施跟進不到位,無需實名登記即可購買,已經成了詐騙電話和短信的溫床。提醒民眾接到170、171開頭號碼段的電話或短信時,詳細辨認內容的真偽,以免別騙。

正規運營商店購卡需實名登記

昨日下午,記者走訪了豐台區定安路、安樂林路等多家手機卡門店。5家三大運營商專營店均稱店內無170、171號段手機卡銷售,購買手機號需本人攜帶身份證進行實名登記。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170、171號段的手機卡業內俗稱“蝸牛卡”,正規運營商門店不會出售。

蘇寧易購(劉家窯店)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170、171號段蘇寧有售,但是必須要帶身份證才能登記辦理。迪信通(方莊店)的工作人員則稱沒有該類號段手機號出售。

■ 追訪

虛擬號段成詐騙重災區工信部多次約談運營商

工信部在2013年發佈《行動通訊轉售業務試點方案》,啟動行動通訊轉售業務試點,先後分別向42家企業發放虛擬運營商牌照。

公開報道顯示,去年9月,工信部曾針對170號段垃圾短資訊治理問題,約談了遠特通信、貴州朗瑪等7家虛擬運營商負責人。

今年4月初,央視報道170和171號段成為電信詐騙重災區,報道中稱,由於虛擬運營商在碼號數量和放號城市受到嚴格限制,只有當放號城市的開戶比例達到50%時,才會獲得下一批碼號資源。因此,部分虛擬運營商不惜通過非法渠道來跑量。這也是170號卡大量流入卡市,無需身份證就可以辦理的主要原因。

此後,工信部在4月底發出通知,要求虛擬運營商在一個月內對前期未實名登記、虛假登記的電話號碼,完成用戶身份資訊補登記等工作。

不過,工信部在7月的檢查中仍舊發現了諸多問題。其在對26家虛擬運營商的100多家網點的暗訪中,發現未實名登記的違規網點比達33.9%。

涉事電話運營商稱全力配合警方破案

昨日,徐玉玉接到的詐騙電話運營商遠特通信發佈公告稱,涉事號碼有完整的實名登記資訊,是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過實名制開卡流程完成用戶登記的。公司已經對該號碼的所有資訊進行了客觀完整的證據保存。

公告還稱,公司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進行數據核實和資訊調取,全力協助破案,堅決打擊和防範電信詐騙。

■ 律師説法

不實名登記運營商應擔責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在工業和資訊化部下發的《關於貫徹落實等法律規定進一步做好電話用戶真實身份資訊登記工作的通知》,要求電信企業從嚴落實對入網用戶實名登記工作。然而,工信部網安局的一份調查結果顯示,目前仍有不少虛擬運營商為了開拓市場,在貫徹執行政策實名制時存在違規行為,這一定程度上為騷擾資訊、垃圾資訊、詐騙資訊氾濫提供了土壤。

北京律師張新年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如果虛擬運營商對詐騙電話號碼進行了實名登記,不僅將有利於公安機關根據登記資訊,鎖定或排除犯罪嫌疑人,也可使自身免於承擔法律責任。反之,如果沒有對涉事電話號碼進行實名登記,除了應依法承擔相應的行政違法責任,依據《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還應當承擔連帶的民事賠償責任。

【案例】

今年3月26日,黃先生稱當日其手機收到一條提高信用卡額度的短信,其進入資訊上的連結(wap.zgpqe.com)並填寫相關資訊後,接到一個提高信用卡額度1718714××××的電話,讓其把驗證碼告訴對方,在黃先生把驗證碼告訴對方後,發現自己的信用卡被轉走人民幣1萬多元。

今年1月1日,葉女士接到一個1708133××××的電話,對方稱葉女士在網上購買的東西有問題,現在可退錢給她,並通過該號碼給她發送了一條帶連結的短信,葉女士根據提示在連結跳轉的網站頁面上輸入了銀行卡號和驗證碼後,發現自己的銀行卡被轉走了5000多元。(記者李明 王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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