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5日電(記者徐揚、安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近日對外發佈了推進東北振興三年滾動實施方案。有媒體稱“國家又給了東北1.6萬億”。針對這一説法,國家發改委東北等老工業基地振興司負責人回應説,三年滾動方案涉及項目並非全額由國家投資,更不是“輸血式”的資金投入。
《推進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三年滾動實施方案(2016-2018年)》于近日印發。方案分年度明確了137項重點工作和127項重大項目。
這位負責人説,這127項重大項目是滾動實施的,估算總投資有1萬多億元。投資包括企業自籌資金、地方政府配套資金和國家補助資金。具體項目須按照投資審批程式報批,不同領域、不同行業的項目各方出資比例也不相同。涉及民生領域和公共基礎設施領域的項目,國家將給予適當補貼。
這位負責人強調,《實施方案》的重點是推進東北地區政府管理體制改革、深化國企改革等重點領域改革,全面改善投資營商環境,為民營經濟和社會資本創造更加良好的環境。
他説,127項重大項目既不涉及産能過剩領域,也不是“撒胡椒面”式的各領域擴大投資,而是聚焦關鍵領域,著眼于能夠有效補短板和培育新動能,重點支援東北地區彌補民生和基礎設施欠賬,增強與華北等區域的快速通達能力,加快發展東北地區有基礎、有潛力、有需求的新興産業。
據介紹,這些重大項目已經都列入了所在行業和領域的“十三五”專項規劃,有些也已納入國家“十三五”規劃重大工程,並非在規劃之外新提出的項目。主要涉及交通(含鐵路、高速公路、機場、軌道交通)、能源、水利、農業、城鄉建設、民生等多個領域。
這位負責人説,這127項重大項目將納入國家重大項目庫集中調度,定期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和有關地方按期開工、按期建設、按期完工、儘早發揮效益。
他説,推進東北振興戰略的實施,要著力將政策資金支援與促進體制機制創新、加快轉型發展、培育內生動力緊密結合起來,政策資金支援將立足於推動東北地區加快解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問題,在瓶頸領域深化改革上出實招見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