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就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工作提出要求
依法防範打擊經濟犯罪 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利益
第四次全國經濟犯罪偵查工作會議18日在京召開。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就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工作提出要求。他強調,全國公安機關要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引,加強領導,強化措施,敢於擔當,善於作為,進一步提高打擊經濟犯罪的能力和水準,依法防範打擊經濟犯罪,有效防控風險,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利益,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孟建柱指出,近年來,全國公安機關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忠誠履職,對經濟犯罪活動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特別是依法查處了一批重大經濟犯罪案件,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服務反腐敗鬥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作出了積極貢獻。實踐證明,公安經偵隊伍是一支政治可靠、業務精良、作風頑強,具有堅強戰鬥力的隊伍,是一支黨和人民可以信賴的隊伍。
孟建柱強調,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工作,事關民生和社會穩定,必須切實加強。全國公安機關要以防控風險為重點,加強預警監測、防範宣傳工作,堅決打擊重點領域經濟犯罪,堅決打擊合同詐騙、侵權假冒等多發性經濟犯罪,全面遏制各類經濟犯罪活動。要以資訊化建設為引領,夯實基礎,健全機制,更加適應大數據時代打擊經濟犯罪鬥爭的需要。要按照政治過硬、業務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的總要求,打造一支聽黨指揮、服務人民、戰無不勝的打擊經濟犯罪專業隊伍,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