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公佈《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築確定工作方案》,按照“五年計劃三年完成”的總體安排,對全國設區城市和公佈為歷史文化名城的縣,開展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築確定工作。
根據方案,各地將在5年的時間裏核查所有符合條件的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築的基本情況和保護情況,並公佈名單。到2020年末,全面完成歷史文化街區劃定和歷史建築確定工作。
前3年基本完成目標任務,其中第一年完成總體工作的比例不低於30%、第二年不低於60%、第三年不低於90%。後兩年對劃定的歷史文化街區和確定的歷史建築保護情況進行檢查,補充發現符合條件但未公佈的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