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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為何“禁”不住省示範高中跨市“掐尖”

發佈時間: 2016-08-08 | 來源: 中國青年報 | 作者: 王磊 | 責任編輯: 張月

7月30日,本報刊發《安徽一省級示範高中四處“掐尖”招生被指違規》一稿,引起了社會關注。對此,安徽省教育廳表示,合肥168中學的招生行為屬於違規,將作出處理。

這幾天,有蚌埠市考生家長陸續向記者反映,合肥168中學打電話勸説他們返回蚌埠就讀高中。隨後,記者也從合肥市168中學得到證實,“按照省教育廳的指示,作出了這一整改決定”。

不過,對於教育主管部門的這一處理決定,大部分家長表示不能接受。不少學生知道這一消息後,情緒非常低落——7月26日,這些孩子已經被合肥168中學分進了不同的班級,並且進行了為期一週的入學教育。

學生被勸退,家長不能接受

王剛(化名)沒有想到,苦心為孩子設定的“168之路”沒能走到頭。“當初我們就是奔著合肥168中學去的,壓根就沒有考慮蚌埠市的學校。”

今年5月,王剛的孩子參加了合肥168中學的“自主招生考試”,幾天之後收到錄取通知,緊接著就交了學費。自從收到合肥168中學的錄取通知之後,王剛的孩子就沒有再全力投入復習,而是把時間放在預習高一課程上,所以中考只是“象徵性”地考出了740分的成績,“如果再回蚌埠二中就讀,這個成績不一定進得了實驗班”。

“為什麼蚌埠市教育局在填報志願結束的時候才告知我們學籍的問題?”王剛説,“如果早告知的話,我們沒準會另做打算,可現在沒有了退路。”

“合肥168中學長期在蚌埠招生,為何今年的學籍就成了問題?”王剛認為,“如果教育部門對違規招生進行處理的話,應當從明年開始執行不予註冊學籍的規定,這一屆孩子不能成為政策的‘犧牲品’。”

一個月前,教育部辦公廳剛剛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相關問題處理的通知》。該通知明確規定,學籍的主要作用是記錄。不得將學籍作為入學和轉學條件。

這份通知強調,學籍是學生入學的結果,不是前提條件。轉接學籍或新建學籍是招生入學的後置程式,不應將學生之前有無學籍或學籍是否已轉至接收地作為確定入學資格的必要條件。原來已建學籍的,應通過學籍系統為其轉接學籍;原來沒建學籍的,應通過查重程式後為其新建學籍。

“為何公辦學校違規招生不被處理?”

有蚌埠市家長質疑,處理跨地市招生,不能僅把焦點放在民辦學校上,“一些公辦高中不也在違規跨地市招生嗎,為什麼不被處理?”

中國青年報記者看到,蚌埠市教育局發給家長的告知函,並非只針對合肥168中學。它同時提醒家長,另外一所合肥的公辦“名校”,在蚌埠也不具備招生資格,所以報考這兩所學校,高中學籍都無法註冊。

王剛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證實,7月14日蚌埠市教育局組織開會時,他在現場遇到了不少報考這所合肥公辦學校的家長。“當時了解到,他們的招生分數,比合肥168中學的分數還要高不少,他們招的才是真正的尖子。”

記者了解到,目前安徽省的省示範高中僅合肥168中學是一所被定義為“民辦”的學校,其他均為公辦。

近年來,儘管安徽省教育廳一再下發通知,明令禁止公辦高中跨省轄市招生,對違反此項規定的省級示範高中,將撤銷其省級示範高中稱號。但是,省示範高中跨市“掐尖”的行為屢禁不止,各種“變相”的手段層出不窮。

每逢中考過後,一些省級示範高中都會分組“約談”高分考生的家長,通過“做工作”的方式,勸考生報考。

一位家長向記者證實,中考之後,孩子成績超過770分,隨後,合肥一所公辦省示範高中打來電話,要“約談”。

這所學校與合肥市長豐縣聯合辦學,新建了一個“北城”校區。“對方説,把孩子的學籍落地北城校區,可在本部借讀,待遇跟本部孩子一樣。”據她分析,“這樣一來,規避了違規招生的風險,同時,孩子如果能考出好成績,還是算在這所名校的頭上。”

“不過,高中畢業證是‘北城’的,高二會考和高考還要去長豐縣考,沒有歸屬感。”於是,她和孩子都放棄了這所令人羨慕的名校。“但很多人還是願意去的,畢竟看中的是它的名氣和辦學水準。”

此外,皖南沿江的個別地市,今年也存在著公辦省示範高中向鄰市“掐尖”的現象。

規範招生離不開省級教育部門的頂層設計

安徽省教育廳明文規定,民辦普通高中在招生計劃未完成的情況下,可以跨省轄市招生,不過前提是,應經學校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門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作為一所國有民營學校,合肥168中學是合肥市教育改革的産物。從2002年創辦起,它就一直在合肥之外進行招生,可是為何不履行備案程式呢?

一位安徽教育界人士表示,本地高考的成績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方教育水準,為此各地都在爭搶優質生源,在這形勢下,指望合肥168中學憑一己之力與地方教育部門達成“共識”,並在當地備案,顯然不太現實。“所以,備案政策的存在,使得它的跨市招生,長期面臨違規風險。”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表示,既然安徽省教育廳規定了“備案”制度,那麼在這項政策沒有被修訂之前,民辦學校就應當遵守,否則破壞了全省的招生秩序,“此外,對不能跨市招生的公辦學校來説,這也是一種不公平”。

“不過,上述這項政策的出臺牽涉到學生家長、民辦學校、公辦學校、地方教育部門等,它體現了多方利益的博弈,所以教育部門應當充分傾聽多方意見,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再進行科學民主決策。”熊丙奇説,“教育部門的重大決策,不能僅僅以行政部門通知的形式出臺。”

地方教育部門禁止跨市招生而引發的風波不僅僅發生在安徽。就在今年7月,河北省邯鄲市教育局也發出緊急通知,本地生源不準到市外上學,否則不予辦理學籍轉移。但沒過幾天,又迫於壓力廢除了該通知。

熊丙奇認為,類似招生風波背後反映的是省教育主管部門對高中招生缺乏有效監督,以至於高中學校和地方教育部門各自為政,雖有規範招生的文件,但高中招生陷入惡性競爭。

在他看來,關鍵在於省教育主管部門,做好高中招生頂層設計,嚴格執行招生規範。如果省教育主管部門追求的是打造本省超級中學,而不是讓本省的高中辦學有良好的生態,當地的招生亂象還會層出不窮。

“比方説,省教育主管部門協調地方教育部門出臺具體政策,細化、分解民辦學校在各市的招生指標,納入當地教育部門統一招生。”熊丙奇同時強調,只有改革當前的教育評價制度和學校管理制度,才能擺脫教育的功利化和應試化,從而降低家長、學生對“名校”的追求熱度,最終實現基礎教育的均衡發展。(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