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首次引入“百姓評理團” 參與家事案件審判
借助心理諮詢師、社會工作師等專業型人員 化解部分家庭矛盾
我國素有“清官難斷家務事”的説法,家事糾紛向來難於化解。7月27日,北京二中院啟動“三師一團”模式,借助心理諮詢師、社會工作師、律師等專業型人員在矛盾化解方面的優勢,以及“百姓評理團”的大眾參與,在訴訟的前、中、後期以不同方式,參與法院部分家事案件的審理,期望破解這一難題。
最高法的一項統計顯示,近3年來,全國法院每年審結的一審婚姻家庭繼承糾紛案件均在150萬件以上,且呈逐年增長趨勢,2015年已超過170多萬件,約佔全國民事案件的三分之一。在北京二中院,每年審理的涉及家事糾紛案件約有2000件,其中離婚類案件佔30%左右,屬於民事案件中數量較多的一類案件。
在審理家事案件過程中,二中院法官發現,目前的家事審判往往沒有把家事案件與財産類案件區分開來,用財産類案件審判模式審理家事案件,忽視了當事人情感修復的問題。“家事案件審判中比較注重財産分割,缺少對當事人的人文關懷及家庭關係的修復手段,在一些家事糾紛案件特別是離婚案件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後,當事人因在失敗的婚姻中産生的心理不平衡及受到的傷害,並不能隨著案件的審結而徹底解決。” 北京二中院副院長王金山説。
此外,目前化解家事糾紛案件矛盾主要是判決後靠法官向當事人釋法,但對真正生活困難的當事人的幫助和救濟尚不齊全。
2016年5月,最高法決定在全國開展為期兩年的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試點工作,探索引入家事調查員、社工陪護及兒童心理專家等多種方式,推動建立司法力量、行政力量和社會力量相結合的新型家事糾紛綜合協調解決機制。北京二中院首創的“三師一團”就是對上述改革的一種嘗試。
引入“三師一團”模式後,二中院將與北京市民政局、市婦聯等部門聯合,引入社會力量,在今後的家事審判中借助心理諮詢師、社會工作師、律師以及“百姓評理團”等專業人員的優勢,在訴訟的前、中、後期以不同方式參與部分家事案件審理。
在具體的流程上,在家事案件審理之前,由心理諮詢師對可能存在鬧訪風險的當事人進行心理疏導;案件審理中,對於事實爭議較大、對法院和法官存在較大成見的案件,引進“百姓評理團”,這個評理團由7-9位有一定生活經驗的社區工作者、心理諮詢師、人民調解員、律師等社會各界人士組成,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參與庭審旁聽,並對爭議事實發表評理意見,作為法官判案參考。
案件判決後,由心理諮詢師、社會工作師、律師協助化解矛盾,“對於判決中確有問題的,由律師來引導申訴;對於判決沒有問題但確有困難的當事人,由社會工作師來為其連結社會資源,協助尋求社會救濟;對於案件沒有問題也不存在困難的陳情人,由心理諮詢師來進行心理疏導。” 王金山説。
文/本報記者 李鐵柱 實習記者 袁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