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日前在G20稅收高級別研討會上表示,只有改革所得稅制和房地産稅制,才能更好解決包容性增長和收入分配問題。業內人士認為,房地産稅通過稅收政策調整,使房地産投資過程更趨理性。但徵收房産稅仍存爭議,爭議點主要集中在是否會侵犯到財産權,以及哪些房産應納入房産稅範疇等。此外,徵收房産稅或有利於地方政府稅收和實體經濟,使各産業發展更均衡。
具體操作難度較大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郝如玉曾表示,目前房地産稅仍然在起草過程中,操作難度很大。深圳市房地産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李宇嘉表示,房地産稅在去年底和今年兩會提出次數較多。它是將房地産從土地出讓到房産銷售,最後到房屋保有,整個鏈條上的稅收進行梳理和減並,再重新設計稅收。而房産稅是整個房地産稅鏈條上的一個組成部分。
明源地産研究院副院長劉策表示,作為流通環節的房地産稅,可以降低徵收成本。同時,只是各種稅收統一名稱,並沒有增量。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房地産稅或房産稅本身是從稅收對各類收入或經濟收益重新調整的一個手段,所以可理解為對後續住房投資和持有等實行稅收方面的管制,解決的是通過稅收政策調整。使得房地産投資過程更具理性特徵,同時新的稅收收入也可用於其他住房困難群體的住房條件改善。
作為房地産保有環節稅收之一的房産稅,上海和重慶自2011年起便開始試點徵收。上海的方案主要針對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稅率為0.6%或0.4%。而重慶則是針對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或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稅率為0.5%至1.2%之間。
從上海和重慶的試點來看,徵收情況並不理想。劉策表示,當時推出房産稅的背景主要是因為房價過快上漲,引來許多投資需求。為遏制投機炒房,希望通過房産稅來增加持有環節成本,降低投資意願,使房子盡可能滿足居住需求,達到調控房價的目的。但從這幾年試點城市的實施效果來看,尚未達到預期。
李宇嘉認為,現在重慶和上海房産稅的試點,沒有真正按照不動産保有環節的徵稅模式來徵收,範圍和稅率都與真正的房産稅有差別。因此,它本質是房地産調控政策的組成部分,而不是一個稅收政策。房産稅本身應是稅收體制、財稅體制的改革,而不是調控。
業內人士認為,目前要推行房産稅備受爭議,主要難點在實際操作層面。同時,我國房産稅與國際上並不相同,有其特殊之處。我國房産稅將會在土地國有制的基礎上實施。嚴躍進指出,美國等市場的房産稅徵收,類似中國的物業管理費,相應的稅費使用將用於社區建設。而中國房産稅的徵收,更像是一種增值稅,是處於對收入不同的調節需求。
促使各産業發展更均衡
徵收房産稅後,社會資本究竟是否會回流到實體經濟中,嚴躍進表示,徵收房産稅,會使得很多資源或資金流入到其他實體經濟中,所以從房産稅轉移到實體經濟的考慮確實是後續需要關注的一個內容。即除管控房價外,還能使各産業發展更均衡化。
而劉策則認為,徵收房産稅,對實體經濟的影響很複雜。如果通過房産稅,遏制了房産投機,讓人們把精力主要放在創新發展上,則是有利的。但新的稅收一定會産生新的成本,會傳導到實體經濟運作成本,這個對經濟又是不利的。實體經濟還是應該主要依靠深化供給側改革,依賴創新來驅動。
此外,對於未來可能率先開始徵收房産稅的城市,李宇嘉認為,從目前來看,主要會在熱點城市,特別是京滬深。京滬深等一線城市集聚了全國最優質的公共服務資源和就業環境,人口和資金資源向此類城市集聚的過程難以結束。因此,高房價從長期來看,是難以控制的,在這種情況下,通過房産稅來調節一線城市的收入差距,將買房需求向周圍都市圈副中心轉移,這是我國在三大都市圈探索建立公共財政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