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退休,為何小步漸進(民生三問)
對話人: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鄭功成
近日,在人社部舉行的二季度發佈會上,新聞發言人李忠表示,對延遲退休政策將小步慢提、逐步到位。為何採取小步漸進的方式?延遲退休是否因為養老金收不抵支?調整退休年齡意味著所有人要“齊步走”嗎?對此,記者採訪了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
——編 者
1問 因為養老金收不抵支嗎
延遲退休受多因素影響,養老金當前面臨問題不是不足而是如何防貶值
記者:影響退休年齡有哪些因素?
鄭功成:我認為,延遲或調整法定退休年齡需全面把握相關因素:一是每人平均預期壽命。壽命延長則工作年限應當適當延長。二是勞動力供求狀況。供過於求時當然不能延長法定退休年齡,供不應求時則不能不延長法定退休年齡,當供求關係發生變化後,自然也應當調整退休年齡。三是受教育年限。受教育程度越高,工作年限也需要相應延長,否則便是人力資源的巨大浪費。四是人口老齡化程度。步入老年型社會後,基於代際公平與可持續發展的需要,就業人口的年齡必然需要遞增。五是性別平等。在當代社會,如果女性退休過早,或者與男性退休年齡差距過大,意味著強行過早地剝奪了女性的工作權利和參與社會的發展空間。
就我國而言,每人平均預期壽命與人們受教育年限都在持續不斷延長,勞動力供求關係正在從可以無限供給的時代向每年凈減少適齡勞動人口數百萬的時代轉變,再加上少子高齡化趨勢不可逆轉,追求包括性別平等在內的社會公正呼聲日益高漲,這些客觀事實決定了逐步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確實是一個必然的選擇。
記者:有人認為延遲退休是因為養老金收不抵支。您如何看?
鄭功成:我一直不贊成將延遲退休與養老金制度捆綁在一起,因為通過延遲退休來解決養老金支付難題的看法是本末倒置,也是有損社會契約精神、直接減損公民權益的做法。因此,儘管延遲退休對養老金制度確實會産生影響,但這種相關性只是根據前述諸因素調整法定退休年齡後産生的一個客觀結果。即使因此增加了養老保險繳費收入,也應當按照長繳多得反饋于參保者。
就我國而言,截至2015年底,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積累的養老戰略儲備金已超1.5萬億元,人社部公佈的全國養老保險基金結余亦達4萬億元,養老保險基金結余還在逐年增長,局部地區的收支缺口只是全國統一的法定制度被地區分割所異化了的不良結果。因此,當前面臨的問題不是基金不足,而是如何防止基金貶值的問題。
記者:有人認為如果延遲退休,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時間長了,領取養老金的時間短了,很不划算。您怎麼看?
鄭功成:我不主張以“多繳少支”來損害參保人的利益,主張對遲延退休者應當有利益上的補償,即通過提高延遲退休者的養老金待遇來避免其利益受損,這才是正確取向。如果政策制定者只有“多繳少支”的“算計”,其本身就失去了公正。
社會保險強調權利義務相結合,只有用群體的力量才能真正化解個體的風險,也只有確切的制度安排才能應對不確定的人生風險。因此,任何改革都不應當動搖社會保險制度的根基,不應當讓社會保險制度的本質走向異化。
2問 延遲退休要所有人齊步走嗎
應允許一定彈性,重體力勞動者等應可靈活選擇
記者:也有一些人擔心,如果延遲退休年齡的話,今後會影響年輕人的就業。您贊同這種看法嗎?
鄭功成:如果退休人員不再就業,則一人退休等於空出了一個就業崗位,延遲退休意味著等量就業崗位置換的延遲,但考慮到當前的情形,這種簡單的替代性結論並不成立:
其一,一些退休人員再就業在各地都是一個客觀事實,這實質上部分消減了延遲退休對就業的影響。因為從就業供求總量來看,再就業的退休人員並未退出勞動崗位,他們或在原單位繼續上班,或被其他單位返聘,從而使延遲退休對就業崗位的影響打了較大折扣。
其二,“小步漸進”的延遲退休方式,必然降低其對就業的影響。如果每年延遲4個月,則每延遲一人退休,當年影響的只是1/3個就業崗位。因此,小步漸進既是為了維護延遲退休的公正性,也是為了有效控制其對就業崗位的衝擊。
其三,“女先男後”的政策取向,是先從低齡退休的女性開始,而男性與符合60歲退休的女性先不延遲,所波及的範圍並非是全體勞動者同步,這將既有利於縮小不同群體之間過大的退休年齡差距,又可以減弱現階段延遲退休對就業崗位的總體影響。
其四,延遲退休還應當允許一定的彈性,一部分勞動者可以靈活選擇。國家可以規定一個基準退休年齡,但對重體力勞動者、身體不適勞動者應當允許有一定的靈活性;同時,對繳納養老保險費時間長的勞動者也應當賦予其一定的選擇權。如果有部分勞動者選擇靈活或彈性退休,亦會産生佔用就業崗位的折扣。
同時,近幾年來,我國每年減少勞動適齡人口幾百萬是客觀事實,這種現象還將持續;而伴隨産業結構的發展變化,第三産業特別是各種服務業對勞動力的需求將持續旺盛,以人口老齡化加速行進下的養老服務、醫療服務為例,所需要的就業人口將以千萬計,目前已呈現出嚴重短缺現象。因此,無論採取哪一種人口結構變化預測方式,都會得出2030年後勞動力供給大幅減少的客觀結論,延遲退休正是緩慢適應未來就業人口不足的需要。
綜上,我認為延遲退休對就業的衝擊是有限的,當前就業領域需要高度重視的應當是伴隨經濟結構變化與産業升級發展做好結構性調整。
3問 “小步漸進”應該如何走
分段分類推進為宜;到2050年基準提至65歲是可行的
記者:漸進式延遲退休應“小步徐趨、漸進到位”,為什麼要小步漸行?
鄭功成:我們的主張是“小步漸進、女先男後,兼顧特殊”。只有小步漸進才符合社會公正的原則,因為如果法定退休年齡調整幅度過大,對當事人就是一種不公,小步前行則可以使每個人受到的影響基本一致,它也有利於維護社會穩定和減少震蕩。
“女先男後”主要原因還是因為我國男女退休年齡相差太大,男性60歲退休,女職工50歲退休,女幹部55歲,兩者相差10歲、5歲。這麼大的差距,要同步延遲退休將不利於縮小差距,也會使這一政策的調整波及全體。
“兼顧特殊”,強調調整法定退休年齡時應當允許有一定的彈性。如允許工作年限長、繳納養老保險費時間長的勞動者早于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其實是對學歷偏低的普通勞動者的認可。
記者:您認為,理想延遲退休方案,應該到什麼時間節點提高到多少歲?
鄭功成:從全面兼顧、理性延退的思路出發,到2050年前後將基準退休年齡提高到65歲是可行的。基本依據是:我國每人平均預期壽命到2030年為80歲左右,根據現在年均減少勞動適齡人口規模推算,2030年前後青壯勞動力短缺的局面將日益顯性化。
伴隨老齡化的加速行進,若不及時調整人生工作週期,不僅會直接損害代際養老負擔的公平,也會喪失支撐國民經濟持續發展的人力資源;同時,再經過20—30年的努力,我國工業化、城市化與現代化任務基本完成,産業升級與技術進步將使勞動強度大為減輕,從而會為勞動者工作更長時間創造相應的條件。
要實現漸進目標,比較理想的方案是分段推進。我認為可以將2020年到2035年定為一段,2036年到2050年為一段。前一階段宜以縮小男女退休年齡差距為目標,即將女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從50歲逐步提至55歲,女幹部則允許自願選擇在55—60歲之間退休;後一階段以普遍提高法定退休年齡為目標,即男性從60歲提高到65歲,女職工從55歲提高到60歲,同時允許女性自願選擇到65歲再退休。
延遲退休牽涉到公民基本權利,宜由國家立法機關做出決定。將行政部門負責起草的延遲退休年齡政策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能夠更多聽取社會各界意見,更全面地兼顧各方的利益。(記者 商 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