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在20日舉行的新聞通報會上,公佈了一起湖南特大虛開增值稅發票案,涉案稅款達35億元。
稅務總局稽查局副局長文月壽介紹,這一案件是今年6月7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國稅局聯合當地公安局成功破獲的“5·18”特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系列案件。
據介紹,這一案件經過近一年多的縝密偵查,涉及全國20多個省市的400余家企業,犯罪網路錯綜複雜。
最終查明,湖南瑞峰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實際控制人劉某芝及其合夥人錢某,取得虛開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1.2億余元,向下游4省市64家公司虛開銷項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1.3億余元;江西弋陽人劉某明等人向下游的74家公司涉嫌虛開銷項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3.5億多元;上海地奧等公司與職業買票人聯合,按照票面金額的4%至6%支付購票費,按照不同層級以票面金額的2.3%至13%分配賣票費,獲取暴利,初步查證虛開增值稅發票金額在200億元以上,涉案稅款35億元。
截至目前,聯合專案組共打掉5個專業犯罪團夥,查獲團夥成員60人,抓獲犯罪嫌疑人43人,刑事拘留33人,起訴23人;查處涉案公司118家,凍結和查扣違法所得1.4億元,繳獲涉案車輛6輛,電腦14臺,銀行卡數百張等大量作案工具。
文月壽説,“5·18”案涉及範圍廣,初始線索少,偵辦難度大。犯罪團夥高度職業化,團夥高層多為同鄉或同宗族,以買賣發票為業,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套、改、銷一條龍産業鏈和分工明確的組織網路。
在破獲此案中,國稅、公安、工商、銀行、檢察和法院等部門密切配合,實現情況互通,資訊共用,問題同商,疑難共解。特別是稅警雙方成立聯合專案辦公室,堅持“共同經營、聯合取證、同步辦案”,實現了打擊工作的緊密化、查辦案件的一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