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8日從全國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上獲悉,經過兩年試點,司法責任製成效逐漸顯現。
首先,試點法院檢察院回歸辦案本位,優秀人才向辦案一線流動趨勢明顯,一線辦案力量增加20%左右,85%以上司法人力資源配置到辦案一線。
其次,目前符合司法規律的體制機制逐步形成,法官檢察官主體地位得到確立,院庭長不再簽發未參與審理案件的裁判文書,審委會、檢委會討論案件大幅減少,司法隊伍專業化、職業化水準正在提高。
另外,辦案品質效率穩步提升,每人平均結案數、當庭宣判率上升,上訴率、發回改判率下降。有的法院入額法官年每人平均結案增加200多件,一審服判息訴率提高10多個百分點。
而且,在改革落實到位的地方,法官檢察官選好了、司法輔助人員配齊了、責任明確了、待遇落實了,不增加編制,也能緩解案多人少矛盾。有的法院在收案增長40%左右的情況下,通過改革,結案增長60%左右。
最後,司法公信力得到了不斷提高,試點法院檢察院工作報告獲得的贊成票達到新高,一些試點省市涉法涉訴信訪案件下降30%左右。
“這些充分證明,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決定推進的司法責任制改革,方向是正確的,試點是成功的,實際效果是好的。”參加會議的代表告訴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