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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在中、高考中適當增加法治知識內容

發佈時間: 2016-07-19 | 來源: 新華社 | 作者:  | 責任編輯: 張月

記者18日從教育部獲悉,為推動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統化、科學化水準,教育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近日發佈《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提出要將必要的法律常識納入不同階段學生學業評價範疇,在中、高考中適當增加法治知識內容,將法治素養作為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組成部分。

大綱認為,從總體上看,青少年法治教育仍存在著對其重要地位和作用認識不深刻、定位不夠準確;法治教育缺乏整體規劃,方式方法有待創新;學校法治教育的評價體系不健全,教育針對性和實效性不強;學校、社會、家庭多元參與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網路還沒有形成;師資、教育資源的保障機制尚不健全等問題。

針對這些問題,大綱對義務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等不同階段的法治教育提出了不同的目標,並分學段細化了教學內容與要求。如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將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重要法治理念與原則,初步了解個人成長和參與社會生活必須的基本法律常識,高中學生則要較為全面地了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基本制度以及法律常識,強化守法意識,增強法治觀念,牢固樹立有權利就有義務的觀念,初步具備參與法治實踐、正確維護自身權利的能力。

此外,為了保障大綱的落實,大綱明確,學校法治教育實施情況作為依法治校的重要方面,納入學校年度考核的內容。作為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和“平安校園”創建工作內容,學校法治教育納入綜合(平安建設)工作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