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灌雲縣交警大隊針對行人和電動車駕駛人,推出交通違規“優惠券”,引發眾多爭議。7月6日下午,灌雲縣公安局政治處主任薛霜對此回應稱,目前已經停止發“優惠券”,改發“承諾單”。但是初衷不改,仍為引導市民遵守交通規則。
據了解,7月1日至9月30日,灌雲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開展為期3個月的交通秩序整治活動。根據活動安排,6月20日至7月10日為宣傳階段,交警大隊宣傳民警從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角度出發,創新推出交通違規“優惠券”,並向行人、非機動車違規者散發,當市民違章被處罰時,憑此券罰款打5折,還可現場打電話,請親友回答出交通法規,即可免於處罰。這種“優惠券”表面看類似于超市和一些商品的宣傳單。
此事經媒體報道後,引起網民廣泛關注,部分網友認為交通違規“優惠券”讓罰款有了溫度,灌雲交警部門先教育後處罰的做法是人性化執法的體現,但也有法律專家指出,“優惠券”、“打折”等説法不夠嚴謹。
7月5日,連雲港灌雲警方對此作出情況説明,針對此爭議,灌雲交警迅速進行了糾正,用“承諾單”代替“優惠券”,對行人、非機動車的輕微違法行為,由當事人在承諾單上簽名承諾,交警部門給予教育警告後放行。
該通報稱,此項舉措推出的初衷是為了開展交通法制宣傳,針對的群體是情節輕微、未影響道路通行的行人與非機動車,目的是真正引導市民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7月6日下午,灌雲縣公安局政治處主任薛霜接受了中新網記者採訪。對於此舉引來的爭議,薛霜認為是始料未及的,原本把一個枯燥格式化的普通交通法規以這種輕鬆活潑形式宣傳,容易讓人記得住。隨著電動車的普及程度越來越高,伴隨而來的電動車的事故也在逐漸增多,灌雲電動車保有量達40萬輛,灌雲縣城每天發生的電動車事故就有10起左右,一年下來超過3000起。
據薛霜介紹,灌雲目前人口為100余萬,當地又是相對比較落後的地區,無論是經濟方面,還是文化方面,老百姓遵守交通規則的自覺性還有待大力提升。但是灌雲交警總數才有90多名,人力不足一直是困擾灌雲交通的問題。
對於此,江蘇茂通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清華認為,國家制定的法律應嚴格遵守,行政執法機關不能自行創設處罰種類和處罰金額,也不能在最低的處罰標準內進行所謂的“打折”。灌雲交警的做法,涉嫌將行政執法權拿來與市民進行交易,確實有點不妥。但是,灌雲交警部門此舉是為了達到宣傳交通法規的目的,在實際執法中也以善意提醒為主,達到了宣傳交通安全法規的目的。我們要給灌雲交警的良苦用心點個讚。(記者 朱志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