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臨沂市人民檢察院就曲樹勇、劉成良、張士海、唐寬龍4人污染環境侵權行為向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這是山東省首例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2015年3月至4月,曲樹勇、劉成良、張士海在未取得環評手續的情況下,合夥在臨沂市蘭山區某租賃廠房進行鐵釘鍍鋅加工,將産生的廢水非法排放到下水道並流往龍王河,經檢測排放廢水PH值為3.43;唐寬龍以同樣的方法將鐵鏈鍍鋅加工所産生廢水非法排放到龍王河,經檢測該排放廢水PH值為1.89。
據介紹,曲樹勇、劉成良、張士海3人合夥及唐寬龍排放廢水均超過國家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規定的廢水排放含鋅量排放限值3倍以上,其行為造成龍王河水質被嚴重污染,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經對龍王河污染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損失價值達141萬餘元。臨沂檢察院認為,曲樹勇、劉成良、張士海及唐寬龍的行為嚴重污染生態環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已構成侵權。經調查,轄區內沒有符合條件的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社會組織,臨沂檢察院根據相關規定,就此案向臨沂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徐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