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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印發全民健身計劃(2016—2020年)的通知

來源: 中國政府網 | 責任編輯: 閆景臻

索 引 號: 000014349/2016-00130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體育
發文機關: 國務院 成文日期: 2016年06月15日
標  題: 國務院關於印發全民健身計劃(2016—2020年)的通知
發文字號: 國發〔2016〕37號 發佈日期: 2016年06月23日
主 題 詞:

國務院關於印發全民健身計劃(2016—2020年)的通知

國發〔2016〕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全民健身計劃(2016—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

2016年6月15日

(此件公開發佈)

全 民 健 身計 劃

(2016—2020年)

全民健康是國家綜合實力的重要體現,是經濟社會發展進步的重要標誌。全民健身是實現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徑和手段,是全體人民增強體魄、幸福生活的基礎保障。實施全民健身計劃是國家的重要發展戰略。在黨中央、國務院正確領導下,過去五年,經過各地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覆蓋城鄉、比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基本形成,為提供更加完備公共體育服務、建設體育強國奠定堅實基礎。今後五年,面對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體育健身需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要求、推動健康中國建設的機遇挑戰,需要更加準確把握新時期全民健身發展內涵的深刻變化,不斷開拓發展新境界,使其成為健康中國建設的有力支撐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國家名片。為實施全民健身國家戰略,提高全民族的身體素質和健康水準,制定本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以增強人民體質、提高健康水準為根本目標,以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元化體育健身需求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以人為本、改革創新、依法治體、確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實效的工作原則,通過立體構建、整合推進、動態實施,統籌建設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和産業鏈、生態圈,提升全民健身現代治理能力,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貢獻力量,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奠定堅實基礎。

(二)發展目標。到2020年,群眾體育健身意識普遍增強,參加體育鍛鍊的人數明顯增加,每週參加1次及以上體育鍛鍊的人數達到7億,經常參加體育鍛鍊的人數達到4.35億,群眾身體素質穩步增強。全民健身的教育、經濟和社會等功能充分發揮,與各項社會事業互促發展的局面基本形成,體育消費總規模達到1.5萬億元,全民健身成為促進體育産業發展、拉動內需和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的動力源。支撐國家發展目標、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日趨完善,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全民健身事業發展格局更加明晰。

二、主要任務

(三)弘揚體育文化,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普及健身知識,宣傳健身效果,弘揚健康新理念,把身心健康作為個人全面發展和適應社會的重要能力,樹立以參與體育健身、擁有強健體魄為榮的個人發展理念,營造良好輿論氛圍,通過體育健身提高個人的團隊協作能力。引導發揮體育健身對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樹立人人愛鍛鍊、會鍛鍊、勤鍛鍊、重規則、講誠信、爭貢獻、樂分享的良好社會風尚。

將體育文化融入體育健身的全週期和全過程,以舉辦體育賽事活動為抓手,大力宣傳運動項目文化,弘揚奧林匹克精神和中華體育精神,挖掘傳承傳統體育文化,發揮區域特色文化遺産的作用。樹立全民健身榜樣,講述全民健身故事,傳播社會正能量,發揮體育文化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傳承人類優秀文明成果和提升國家軟實力等方面的獨特價值和作用。

(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提供豐富多彩的活動供給。因時因地因需開展群眾身邊的健身活動,分層分類引導運動項目發展,豐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動體系。大力發展健身跑、健步走、騎行、登山、徒步、游泳、球類、廣場舞等群眾喜聞樂見的運動項目,積極培育帆船、擊劍、賽車、馬術、極限運動、航空等具有消費引領特徵的時尚休閒運動項目,扶持推廣武術、太極拳、健身氣功等民族民俗民間傳統和鄉村農味農趣運動項目,鼓勵開發適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業特點的特色運動項目。

激發市場活力,為社會力量舉辦全民健身活動創造便利條件,發揮網路等新興活動組織渠道的作用,完善業餘體育競賽體系。鼓勵舉辦不同層次和類型的全民健身運動會,設立殘疾人組別,促進健全人與殘疾人體育運動融合開展。支援各地、各行業結合地域文化、農耕文化、旅遊休閒等資源,打造具有區域特色、行業特點、影響力大、可持續性強的品牌賽事活動。推動各級各類體育賽事的成果惠及更多群眾,促進競技體育與群眾體育全面協調發展。重視發揮健身骨幹在開展全民健身活動中的作用,引導、服務、規範全民健身活動健康發展。

(五)推進體育社會組織改革,激發全民健身活力。按照社會組織改革發展的總體要求,加快推動體育社會組織成為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引導體育社會組織向獨立法人組織轉變,推動其社會化、法治化、高效化發展,提高體育社會組織承接全民健身服務的能力和品質。

積極發揮全國性體育社會組織在開展全民健身活動、提供專業指導服務等方面的龍頭示範作用。加強各級體育總會作為樞紐型體育社會組織的建設,帶動各級各類單項、行業和人群體育組織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加強對基層文化體育組織的指導服務,重點培育發展在基層開展體育活動的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鼓勵基層文化體育組織依法依規進行登記。推進體育社會組織品牌化發展並在社區建設中發揮作用,形成架構清晰、類型多樣、服務多元、競爭有序的現代體育社會組織發展新局面。

(六)統籌建設全民健身場地設施,方便群眾就近就便健身。按照配置均衡、規模適當、方便實用、安全合理的原則,科學規劃和統籌建設全民健身場地設施。推動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著力構建縣(市、區)、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三級群眾身邊的全民健身設施網路和城市社區15分鐘健身圈,每人平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1.8平方米,改善各類公共體育設施的無障礙條件。

有效擴大增量資源,重點建設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體育場館,建設縣級體育場、全民健身中心、社區多功能運動場等場地設施,結合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及區域特點,繼續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實現行政村健身設施全覆蓋。新建居住區和社區要嚴格落實按“室內每人平均建築面積不低於0.1平方米或室外每人平均用地不低於0.3平方米”標準配建全民健身設施的要求,確保與住宅區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佔。老城區與已建成居住區無全民健身場地設施或現有場地設施未達到規劃建設指標要求的,要因地制宜配建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充分利用舊廠房、倉庫、老舊商業設施、農村“四荒”(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和空閒地等閒置資源,改造建設為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合理做好城鄉空間的二次利用,推廣多功能、季節性、可移動、可拆卸、綠色環保的健身設施。利用社會資金,結合國家主體功能區、風景名勝區、國家公園、旅遊景區和新農村的規劃與建設,合理利用景區、郊野公園、城市公園、公共綠地、廣場及城市空置場所建設休閒健身場地設施。

進一步盤活存量資源,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的使用、管理和提檔升級,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現有場地設施的管理運營。完善大型體育場館免費或低收費開放政策,研究制定相關政策鼓勵中小型體育場館免費或低收費開放。確保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和符合開放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

(七)發揮全民健身多元功能,形成服務大局、互促共進的發展格局。結合“健康中國2030”等總體發展戰略,以及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養老、助殘等事業發展,統籌謀劃全民健身重大項目工程,發揮全民健身在促進素質教育、文化繁榮、社會包容、民生改善、民族團結、健身消費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充分發揮全民健身對發展體育産業的推動作用,擴大與全民健身相關的體育健身休閒活動、體育競賽表演活動、體育場館服務、體育培訓與教育、體育用品及相關産品製造和銷售等體育産業規模,使健身服務業在體育産業中所佔比重不斷提高。鼓勵發展健身資訊聚合、智慧健身硬體、健身線上培訓教育等全民健身新業態。充分利用“網際網路+”等技術開拓全民健身産品製造領域和消費市場,使體育消費在居民消費支出中所佔比重不斷提高。

(八)拓展國際大眾體育交流,引領全民健身開放發展。堅持“請進來、走出去”,拓展全民健身理論、項目、人才、設備等國際交流渠道,推動全民健身向更高層次發展。

搭建全民健身國際交流平臺,加強國際間互動交流。傳播和推廣全民健身發展過程中的中國理念、中國故事、中國人物、中國標準、中國産品,發出中國聲音,提升國際影響力,有效發揮全民健身在推廣中國文化、提升國家形象和增強國家軟實力等方面的獨特作用。

(九)強化全民健身發展重點,著力推動基本公共體育服務均等化和重點人群、項目發展。依法保障基本公共體育服務,推動基本公共體育服務向農村延伸,以鄉鎮、農村社區為重點促進基本公共體育服務均等化。堅持普惠性、保基本、兜底線、可持續、因地制宜的原則,重點扶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發展全民健身事業。

將青少年作為實施全民健身計劃的重點人群,大力普及青少年體育活動,提高青少年身體素質。加強學校體育教育,將提高青少年的體育素養和養成健康行為方式作為學校教育的重要內容,保證學生在校的體育場地和鍛鍊時間,把學生體質健康水準納入工作考核體系,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績效評估和行政問責。全面實施青少年體育活動促進計劃,積極發揮“青少年陽光體育大會”等青少年體育品牌活動的示範引領作用,使青少年提升身體素質、掌握運動技能、培養鍛鍊興趣,形成終身體育健身的良好習慣。推進老年宜居環境建設,統籌規劃建設公益性老年健身體育設施,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社區體育設施的功能銜接,提高使用率,支援社區利用公共服務設施和社會場所組織開展適合老年人的體育健身活動,為老年人健身提供科學指導。進一步加大對國家全民健身助殘工程的支援力度,採取優惠政策,推動殘疾人康復體育和健身體育廣泛開展。開展職工、農民、婦女、幼兒體育,推動將外來務工人員公共體育服務納入屬地供給體系。加大對社區矯正人員等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務供給,使其享受更多社會關愛,在融入社會方面增加獲得感和滿足感。

加快發展足球運動和冰雪運動。著力加大足球場地供給,把建設足球場地納入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因地制宜鼓勵社會力量建設小型、多樣化的足球場地。廣泛開展校園足球活動,抓緊完善常態化、縱橫貫通的大學、高中、初中、小學四級足球競賽體系。積極倡導和組織行業、社區、企業、部隊、殘疾人、中老年、五人制、沙灘足球等形式多樣的民間足球活動,舉辦多層級足球賽事,不斷擴大足球人口規模,促進足球運動蓬勃發展。大力推廣普及冰雪運動,利用籌備和舉辦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的契機,實施群眾冬季運動推廣普及計劃。支援各地建設和改建多功能冰場和雪場,引導社會力量進入冰雪運動領域,推進冰雪運動進景區、進商場、進社區、進學校,扶持花樣滑冰、冰球、高山滑雪等具有一定群眾基礎的冰雪健身休閒項目,打造品牌冰雪運動俱樂部、冰雪運動院校和一系列觀賞性強、群眾參與度高的品牌賽事活動。積極培育冰雪設備和運動裝備産業,推動其發展壯大。鼓勵各地依託當地自然人文資源開展形式多樣的冰雪運動,實現3億人參與冰雪運動,使冰雪運動的群眾基礎更加堅實。

三、保障措施

(十)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機制。通過強化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全民健身組織架構,推動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政府要按照科學統籌、合理佈局的原則,做好宏觀管理、政策制定、資源整合分配、工作監督評估和協調跨部門聯動;各有關部門要將全民健身工作與現有政策、目標、任務相對接,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工作規劃、落實工作任務;智庫可為有關全民健身的重要工作、重大項目提供諮詢服務,並在頂層設計和工作落實中發揮作用;社會組織可在日常體育健身活動的引導、培訓、組織和體育賽事活動的承辦等方面發揮作用,積極參與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以健康為主題,整合基層宣傳、衛生計生、文化、教育、民政、養老、殘聯、旅遊等部門相關工作,在街道、鄉鎮層面探索建設健康促進服務中心。

(十一)加大資金投入與保障。建立多元化資金籌集機制,優化投融資引導政策,推動落實財稅等各項優惠政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全民健身工作相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並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逐步增加對全民健身的投入。安排一定比例的彩票公益金等財政資金,通過設立體育場地設施建設專項投資基金和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體育場地設施,支援群眾健身消費。依據政府購買服務總體要求和有關規定,制定政府購買全民健身公共服務的目錄、辦法及實施細則,加大對基層健身組織和健身賽事活動等的購買比重。完善中央轉移支付方式,鼓勵和引導地方政府加大對全民健身的財政投入。落實好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政策,引導公眾對全民健身事業進行捐贈。社會力量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全民健身事業的公益性捐贈,符合稅法規定的部分,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時依法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十二)建立全民健身評價體系。制定全民健身相關規範和評價標準,建立政府、社會、專家等多方力量共同組成的工作平臺,採用多層級、多主體、多方位的方式對全民健身發展水準進行立體評估,注重發揮各類媒體的監督作用。把全民健身評價指標納入精神文明建設以及全國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園創建的內容,將全民健身公共服務相關內容納入國家基本公共服務和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進一步明確全民健身發展的核心指標、評價標準和測評方法,為衡量各地全民健身發展水準提供科學依據。出臺全國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標準,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地方標準,推進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標準化。鼓勵各地依託特色資源,積極創建體育特色城市、體育生活化街道(鄉鎮)和體育生活化社區(村)。繼續完善全民健身統計制度,做好體育場地普查、國民體質監測以及全民健身活動狀況調查數據分析,結合衛生計生部門的營養與慢性病狀況調查等,推進全民健身科學決策。

(十三)創新全民健身激勵機制。搭建更加適應時代發展需求的全民健身激勵平臺,拓展激勵範圍,有效調動城鄉基層單位和個人的積極性,發揮典型示範帶動作用。推行《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頒發體育鍛鍊標準證書、證章,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試行向特定人群或在特定時段發放體育健身消費券等方式,建立多渠道、市場化的全民健身激勵機制。鼓勵對體育組織、體育場館、全民健身品牌賽事和活動等的名稱、標誌等無形資産的開發和運用,引導開發科技含量高、擁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全民健身産品,提高産品附加值。對支援和參與全民健身、在實施全民健身計劃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機構和個人進行表彰。

(十四)強化全民健身科技創新。制定並實施運動促進健康科技行動計劃,推廣“運動是良醫”等理念,提高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開展國民體質測試,開發應用國民體質健康監測大數據,研究制定並推廣普及健身指導方案、運動處方庫和中國人體育健身活動指南,開展運動風險評估,大力開展科學健身指導,提高群眾的科學健身意識、素養和能力水準。推動移動網際網路、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現代資訊技術手段與全民健身相結合,建設全民健身管理資源庫、服務資源庫和公共服務資訊平臺,使全民健身服務更加便捷、高效、精準。利用大數據技術及時分析經常參加體育鍛鍊人數、體育設施利用率,進行運動健身效果綜合評價,提高全民健身指導水準和全民健身設施監管效率。推進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創新,促進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升級換代,為群眾提供更加便利、科學、安全、靈活、無障礙的健身場地設施。積極支援體育用品製造業創新發展,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提高産品科技含量,增加産品品種,提升體育用品的品質水準和品牌影響力。鼓勵企業參與全民健身科技創新平臺和科學健身指導平臺建設,加強全民健身科學研究和科學健身指導。

(十五)加強全民健身人才隊伍建設。樹立新型全民健身人才觀,發揮人才在推動全民健身中的基礎性、先導性作用,努力培養適應全民健身發展需要的組織、管理、研究、健康指導、志願服務、宣傳推廣等方面的人才隊伍。創新全民健身人才培養模式,加大對民間健身領軍示範人物的發掘和扶持力度,重視對基層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中榜樣人物的培育。將全民健身人才培養與綜治、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農業、文化、衛生計生、工會、殘聯等部門和單位的人才教育培訓相銜接,暢通各類人才培養渠道。加強競技體育與全民健身人才隊伍的互聯互通,形成全民健身與學校體育、競技體育後備人才培養工作的良性互動局面,為各類體育人才培養和發揮作用創造條件。發揮網際網路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訓中的作用,加大對社會化體育健身培訓機構的扶持力度。

(十六)完善法律政策保障。推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修訂過程中進一步完善全民健身的相關內容,依法保障公民的體育健身權利。推動加快地方全民健身立法,加強全民健身與精神文明、社區服務、公共文化、健康、衛生、旅遊、科技、養老、助殘等相關制度建設的統籌協調,完善健身消費政策,將加快全民健身相關産業與消費發展納入體育産業和其他相關産業政策體系。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執法機制和執法體系,做好全民健身中的糾紛預防與化解工作,利用社會資源提供多樣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務。完善規劃與土地政策,將體育場地設施用地納入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合理安排體育用地。鼓勵保險機構創新開發與全民健身相關的保險産品,為舉辦和參與全民健身活動提供全面風險保障。

四、組織實施

(十七)加強組織領導與協調。各地要加強對全民健身事業的組織領導,建立完善實施全民健身計劃的組織領導協調機制,確保全民健身國家戰略深入推進。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擺在重要位置,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基本公共服務發展規劃,把相關重點工作納入政府年度民生實事加以推進和考核,構建功能完善的綜合性基層公共服務載體。

(十八)嚴格過程監管與績效評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16—2020年)》,做好任務分工和監督檢查,並在2020年對《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16—2020年)》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評估。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務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定期開展第三方評估和社會滿意度調查,對重點目標、重大項目的實施進度和全民健身實施計劃推進情況進行專項評估,形成包括媒體在內的多方監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