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親”“清”為核心的新型政商關係,為幹部和企業家的交往指明瞭方向。但是在一些地方,民營企業家在少數部門“遇冷”,政商關係“清而不親”,雖然沒有權錢交易,但也互不往來。如何防止政商關係走向另一個極端?記者採訪了江蘇部分幹部和企業家。
用“親”“清”二字定位新型政商關係,在幹部和企業家當中引起強烈反響。記者在江蘇一些市、縣採訪,基層普遍認為,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成效明顯,促進政商關係不斷向健康、積極、和諧的方面發展。而“親”“清”的要求,抓住了問題的核心和關鍵,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
採訪中,也有幹部和民營企業家反映,對照“親”“清”要求,基層也存在“矯枉過正”的現象,政商關係出現了從“親而不清”變成“清而不親”、從“勾肩搭背”變成“背靠著背”的趨勢。辯證統一地處理好“親”與“清”的關係,不僅有利於鞏固從嚴治黨成果、優化政治生態,對於推動新常態下經濟健康發展也具有重大意義。
現狀
一些基層幹部對企業“敬而遠之”,為求乾淨關閉項目綠色通道
由於基層一些幹部對中央政策的理解偏差和執行偏差,出現了“清而不親”和“背靠著背”的傾向。這些現象儘管是局部的,但容易被放大、被歪曲。
蘇南地區一些企業負責人認為,現在政府官員直接到企業調研、推進工作的情況明顯減少了,政府官員與企業家基本不怎麼聯繫了,一些基層幹部開始對企業“敬而遠之”。鎮江市發改委一名中層幹部説:“現在除非是領導明確要求到企業去的,一般情況下我們都不會主動往企業跑,就怕説不清楚。”
八項規定實行以來,企業對公接待費用明顯減少。但同時,在主動提高辦事效率、縮短辦事週期上,幹部表現得沒有積極性了。有企業家反映,以前對重大項目都有綠色通道,可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現在由於簡政放權的改革還不到位,如果按部就班慢慢來,流程走全了,最好的機遇也失去了。
更令企業家憂心的,是有些幹部現在不擔當了,幫助企業破解難題的力度小了。不少部門負責人談到,對一些沒有現行標準的新事物,上級機關為規避責任,要麼出臺規章禁止,抬高發展門檻;要麼乾脆把權力下放,把責任向下轉移。某電商企業董事長告訴記者,自己創業20多年,積累了大筆資産,現在正在二次創業,但由於其商業模式是國內首創,涉及很多現有制度上的突破,在具體辦理過程中阻力重重。最後,地方經過百般爭取,上級部門才把許可許可權下放到地市,這才完成了許可證件的辦理手續。
原因
吃不準導致不敢為,怕出事導致不願為,不善為導致不作為
規範政商交往、構建“親”“清”關係的良好初衷,為何有時會遭遇舍一取一的情況?
有幹部坦言,“吃不準”導致“不敢為”。對政商關係“度”的把握上,由於當前“不能”“不得”的禁止性規範出臺多,“可以”“應該”的指引性規範出臺少,一些幹部搞不清與企業交往的分寸,乾脆舍“親”而保“清”,至少求個穩妥。泰州市一名涉企部門負責人表示,現在企業家打來的電話都不太敢接,企業安排的商務接待更是絕不沾染。一名規模以上企業負責人反映,現在請有關部門領導一起出差洽談推進項目,對方都以各種理由婉拒。
“不幹事就不出事,出了事就跑不掉”,這是一些幹部對問責的畸形認知。問責體現的是依法治國和從嚴治黨的要求,被處理的也僅僅是違法亂紀的少數。南通市一些企業家説,少數案件通過網際網路的傳播被無限放大,導致其他人杯弓蛇影。同時個別案例被放大渲染,造成幹部心理恐慌和思想混亂,以致走向極端。在一些地方,幹部由於缺乏容錯機制的保護,做起事來很容易畏首畏尾、過度謹慎,特別是具體經辦的公務員,沒有領導的簽字堅決不辦,不求有功、但求無過。
“能力恐慌”也是導致幹部不作為的一個重要原因。不少企業家吐槽,與幹部打交道最擔心的是“幹部不了解情況瞎指揮”;有的幹部也承認,在服務企業過程中最大的顧慮是“能力有限、怕服務不到位解決不了問題”。過去抓經濟比的是數字和速度,靠的是激情和衝勁,現在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服務企業需要依靠專業素養、政策水準、創新能力,過去的知識積累不夠用了,遇到難題就慌了神。有幹部認為,與其辦砸了出洋相還不如拖著更安穩。
對策
要負面清單也要正向激勵,組織應為服務企業的幹部撐腰
平衡“親”“清”、不失偏頗,已經成為各地政府努力解決的問題。
今年3月,鎮江在江蘇省內率先制定文件規範政商關係。鎮江市委組織部負責同志表示,首先要厘清“為”與“不為”的界限,細化政商交往的正當行為和“負面清單”,厘清政治底線、政策邊線、制度紅線,讓幹部和企業家清楚什麼應該做、什麼碰不得。其次是厘清“公利”與“私利”的界限。在政商交往中,商人謀利益無可厚非,幹部謀私利則法紀難容,必須厘清公私界限、規範得利渠道,讓幹部徹底從“灰色地帶”走出來,不拿企業給的利、只拿組織給的獎。第三是厘清失誤與錯誤的界限,對幹部因服務企業發展造成的過失、産生的影響,要客觀公正看待、具體辯證分析,對出於公心、創新擔當卻又出現失誤的應予以免責。
開出“負面清單”,還要倡導正向激勵。南京市組織部門幹部建議,要聚焦幫辦服務加強考核,對幹部“幫辦”服務企業的情況進行專項考核,把企業家的評價作為幹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把聽取企業家意見作為幹部任職考察的重要環節,把企業滿意度作為實施獎懲的重要標準。
為了徹底打消幹部服務企業的顧慮,有專家建議,組織上要主動為服務企業、幹事擔當的幹部站臺撐腰,從機制上為幹事擔當的幹部提供有效保護。要建立組織部門與紀檢部門的正常溝通機制,客觀全面地評價、使用和保護幹部,使其免受“惡意信訪”侵害。出於對幹部的愛護,對一線服務企業及從事人財物管理的幹部,要加強定期輪崗交流,規避“常在河邊走,難免不濕鞋”。要落實關愛提醒機制,及時進行防範式和預警式提醒,不能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不知不覺,等幹部出了事才後知後覺。(本報記者申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