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負責人6月20日表示,將進一步促進裝備製造業自主創新和優化升級,到2020年以前,使能源裝備製造業成為帶動我國産業升級的新增長點,能源裝備産品結構進一步優化,産能過剩明顯緩解。
當前,歐美等發達國家高端製造回流,德國、美國相繼提出工業4.0和工業網際網路概念。在推動能源綠色低碳發展和結構轉型大形勢下,傳統能源技術裝備亟需革新和提升水準,一批新興能源技術裝備産業正在萌芽。
“我國能源技術裝備製造業面臨能源發展和結構調整的挑戰,自主創新能力較弱、部分關鍵核心技術缺失、傳統産品産能相對過剩和關鍵零部件配套能力不足共存等矛盾仍然突出,亟需轉型升級。”上述負責人説,面對能源革命新要求、裝備製造業發展新形勢和“走出去”戰略需要,為推動能源革命,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和國家能源局于日前聯合印發了《中國製造2025——能源裝備實施方案》。
記者了解到,根據《實施方案》,到2020年以前,我國將圍繞推動能源革命總體工作部署,突破一批能源清潔低碳和安全高效發展的關鍵技術裝備並開展示範應用。同時,制約性或瓶頸性裝備和零部件實現批量化生産和應用,有力保障能源安全供給和助推能源生産消費革命。基本形成能源裝備自主設計、製造和成套能力,關鍵部件和原材料基本實現自主化。能源裝備設計製造技術水準顯著提升,設計與製造體系進一步融合,重大能源裝備實現自主研發、設計和製造,設備性能和品質控制明顯提升。
到2025年以前,我國新興能源裝備製造業將形成具有比較優勢的較完善産業體系,總體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有效支撐能源生産和消費革命,部分領域能源技術裝備引領全球産業發展,能源技術裝備標準實現國際化對接。
為實現這一發展目標,有關部門將高效利用中央資金支援重大能源裝備、關鍵零部件和材料的技術攻關。研究利用專項建設基金、先進製造産業投資基金、國家新興産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等,支援符合條件的關鍵裝備技術攻關、産業化和製造條件升級。針對實施方案主要任務,繼續組織開展一批關鍵裝備、核心部件的技術攻關和技術改造,加強試驗檢測能力建設。對符合産業發展方向的能源裝備建設項目給予金融、貸款等政策優惠。
此外,《實施方案》還將堅持政府引導、企業為主,組織推動能源企業與裝備製造業聯合形成自主創新合力。研究統籌利用財稅、價格、項目考核和運作監管等手段,支援能源裝備試驗示範和推廣應用。引導和督促製造業不斷提升技術水準和品質保障能力,逐步淘汰落後産能。根據能源裝備製造業情況,採用政府引導、社會合作的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製造業重大項目建設、企業技術改造和關鍵基礎設施建設,有效推動能源裝備製造企業轉型升級。(記者 林火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