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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完善救助供養制度:讓全省特困人員應養盡養

發佈時間: 2016-06-16 | 來源: 湖南日報 | 作者: 周帙恒 | 責任編輯: 張月

讓全省特困人員應養盡養湖南省政府下發《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

為了讓全省最困難的群體生活得到保障,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下發《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以解決城鄉特困人員突出困難、滿足城鄉特困人員基本需求為目標,將符合條件的特困人員全部納入救助供養範圍。

根據《實施意見》,特困人員是指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對特困人員進行救助供養,湖南提供多方面保障。其中,對符合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的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通過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發放住房租賃補貼、農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給予住房救助。全額資助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規定支付後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養經費予以支援。對義務教育階段就學的特困人員,給予教育救助;對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階段就學的特困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教育救助。

申請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託村(居)民委員會或者他人代為提出申請。省政府將定期公佈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指導標準,市州人民政府根據省級指導標準,綜合考慮地區、城鄉差異等因素確定、公佈當地救助供養標準,但不得低於省級指導標準。(記者周帙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