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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陜西省承辦2021年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的函

來源: 中國政府網 | 責任編輯: 沈楊

索 引 號: 000014349/2015-00218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體育
發文機關: 國務院辦公廳 成文日期: 2015年12月29日
標  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陜西省承辦2021年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的函
發文字號: 國辦函〔2015〕155號 發佈日期: 2016年01月04日
主 題 詞: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陜西省承辦2021年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的函

國辦函〔2015〕155號

體育總局、財政部:

你們《關於批准陜西省作為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承辦單位的請示》(體競字〔2015〕186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批准,現函覆如下:

一、同意陜西省承辦2021年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

二、籌備和舉辦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的經費主要由陜西省人民政府自籌,中央財政給予一次性定額補助;場館設施建設所需資金由陜西省人民政府自行負擔。

三、體育總局和陜西省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規定,充分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堅持量力而行、量入為出、節儉高效原則,共同組織好第十四屆全國運動會。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12月29日

(此件公開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