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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寧波港口博物館冠名問題的函

來源: 中國政府網 | 責任編輯: 沈楊

索 引 號: 000014349/2016-00060 主題分類: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文物
發文機關: 國務院辦公廳 成文日期: 2016年04月08日
標  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寧波港口博物館冠名問題的函
發文字號: 國辦函〔2016〕41號 發佈日期: 2016年04月14日
主 題 詞: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寧波港口博物館冠名問題的函

國辦函〔2016〕41號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冠名寧波中國港口博物館的請示》(浙政〔2014〕59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函覆如下:寧波港口博物館館名可定為“寧波中國港口博物館”。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4月8日

(此件公開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