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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山西省承辦2019年第二屆全國青年運動會的函
國辦函〔2015〕57號
體育總局、財政部:
你們《關於批准山西省作為第二屆全國青年運動會承辦單位的請示》(體競字〔2015〕66號)收悉。經國務院領導同志批准,現函覆如下:
一、同意山西省承辦2019年第二屆全國青年運動會。
二、籌備和舉辦第二屆全國青年運動會的經費主要由山西省人民政府自籌,中央財政給予一次性定額補助;場館設施建設所需資金由山西省人民政府自行負擔。
三、請體育總局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嚴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規定,充分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堅持量力而行、量入為出、節儉高效原則,共同組織好第二屆全國青年運動會。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7月7日
(此件公開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