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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建立促進投資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來源: 中國政府網 | 責任編輯: 沈楊

索 引 號: 000014349/2015-00196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産監管\其他
發文機關: 國務院辦公廳 成文日期: 2015年11月26日
標  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建立促進投資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發文字號: 國辦函〔2015〕140號 發佈日期: 2015年12月01日
主 題 詞: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建立促進投資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國辦函〔2015〕140號

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於報送建立促進投資部際聯席會議制度(送審稿)的請示》(發改投資〔2015〕2539號)收悉。經國務院同意,現函覆如下:

國務院同意建立由發展改革委牽頭的促進投資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製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促進投資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11月26日

(此件公開發佈)

 

附件

促進投資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為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合理有效投資、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儲備、強化部門間協作配合的工作部署,經國務院同意,建立促進投資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工作職責

(一)在國務院領導下,統籌協調促進合理有效投資、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儲備、編制實施三年滾動投資計劃相關工作。

(二)加強各有關部門在政府投資工作中的協作配合,協調解決政府投資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推動項目順利實施。

(三)完成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農業部、人民銀行、國資委、銀監會、保監會等部門組成。

聯席會議由發展改革委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發展改革委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發展改革委,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至兩次全體會議,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召開會議。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開會議的建議。研究具體工作事項時,可視情況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參加會議,也可邀請其他部門參加會議。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後印發有關方面。重大事項要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四、工作要求

發展改革委要牽頭做好聯席會議各項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研究制定本部門促進合理有效投資的政策措施;要互通資訊,密切配合,相互支援,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形成高效運作的長效工作機制。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情況。

 

促進投資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 集 人:徐紹史  發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張 勇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員:辛國斌  工業和資訊化部副部長

          劉 昆  財政部副部長

          王世元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

          李幹傑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

          倪 虹  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

          戴東昌  交通運輸部總規劃師

          矯 勇  水利部副部長

          孫中華  農業部總農藝師

          潘功勝  人民銀行副行長

          黃丹華  國資委副主任

          周慕冰  銀監會副主席

          陳文輝  保監會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