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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

來源: 中國政府網 | 責任編輯: 閆景臻

索 引 號: 000014349/2015-00070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發文機關: 國務院 成文日期: 2015年05月10日
標  題: 國務院關於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
發文字號: 國發〔2015〕27號 發佈日期: 2015年05月14日
主 題 詞:

國務院關於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決定

國發〔2015〕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在前期大幅減少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基礎上,再取消49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將84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事項。今後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這一審批類別。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事項的落實工作,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防止出現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審批。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的事項,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實施審批;審批部門要嚴格規範審批行為,明確政府內部審批的許可權、範圍、條件、程式、時限等,嚴格限制自由裁量權,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要進一步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加快政府職能轉變,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範化、法治化水準。

  附件:1.國務院決定取消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目錄

     2.國務院決定調整為政府內部審批的事項目錄

                                國務院

                             2015年5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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