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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
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開展資訊惠民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辦發〔2016〕23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務院法制辦、國家標準委《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開展資訊惠民試點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4月14日
(此件公開發佈)
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
開展資訊惠民試點實施方案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務院法制辦 國家標準委
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促進部門間資訊共用,是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重要內容。為進一步推動部門間政務服務相互銜接,協同聯動,打破資訊孤島,變“群眾跑腿”為“資訊跑路”,變“群眾來回跑”為“部門協同辦”,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特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形勢和要求
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積極探索創新,不斷改進政務服務。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12個部門組織實施資訊惠民工程,取得初步成效。福建省建成了電子證照庫,推動了跨部門證件、證照、證明的互認共用,初步實現了基於公民身份號碼的“一號式”服務;廣州市的“一窗式”和佛山市的“一門式”服務改革,簡化群眾辦事環節,優化服務流程,提升了辦事效率;上海市、深圳市通過建設社區公共服務綜合資訊平臺和數據共用平臺,基本實現了政務服務事項的網上綜合受理和全程協同辦理。
但是也應看到,困擾基層群眾的“辦證多、辦事難”現象仍然大量存在,造成群眾重復提交辦事材料、往返跑腿,給群眾辦事創業帶來諸多不便。適應新的形勢和要求,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服務型政府,亟需進一步加大力度總結和推廣試點區域的成功經驗,借鑒發達國家依託公民號、社會安全號等開展面向公民社保、醫療、養老、納稅、信用等“一號”管理服務的經驗,加快推進部門間資訊共用和業務協同,簡化群眾辦事環節、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暢通政務服務渠道,著力構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優質高效的政務服務體系。
二、總體思路
(一)基本原則。
1.問題導向,創新服務。以解決群眾辦事過程中“辦證多、辦事難”等問題為核心,運用網際網路、大數據等手段,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增強政務服務的主動性、精準性、便捷性,提高群眾辦事的滿意度。
2.資訊共用,優化流程。充分利用已有設施資源,推動平台資源整合和多方利用,避免分散建設、重復投資。加強政務資訊資源跨部門、跨層級互通和協同共用,發揮資訊共用支撐多部門協同服務的作用,簡化優化群眾辦事流程,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3.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充分調動地方人民政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加強行業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政策支援,促進各層級、各部門的協調配合和業務聯動,強化制度銜接,構建跨部門、跨層級一體化的聯合推進機制。
4.試點先行,加快推廣。充分結合正在實施的資訊惠民工程以及不同區域的資訊化發展基礎,選擇條件成熟的區域和領域先行先試,完善標準體系和政策制度,分階段分步驟實施,確保總體工作有序推進。
(二)工作目標。
通過兩年左右時間,在試點地區實現“一號一窗一網”目標,服務流程顯著優化,服務模式更加多元,服務渠道更為暢通,群眾辦事滿意度顯著提升。
——“一號”申請。充分發揮公民身份號碼作為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作用,以公民身份號碼作為唯一標識,建成電子證照庫,實現群眾辦事“一號”申請,避免重復提交辦事材料、證明和證件等。
——“一窗”受理。整合構建綜合政務服務窗口,建立統一的數據共用交換平臺和政務服務資訊系統,實現政務服務事項“一窗”受理,就近能辦、同城通辦、異地可辦。
——“一網”通辦。建成網上統一身份認證體系,推進群眾網上辦事“一次認證、多點互聯”,實現多渠道服務的“一網”通辦,大幅提高政務服務的便捷性。
三、主要任務
(一)“一號”申請,簡化優化群眾辦事流程。
依託統一的數據共用交換平臺,以公民身份號碼作為唯一標識,構建電子證照庫,實現涉及政務服務事項的證件數據、相關證明資訊等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互認共用。在群眾辦事過程中,通過公民身份號碼,直接查詢所需的電子證照和相關資訊,作為群眾辦事的依據,避免重復提交,實現以“一號”為標識,為居民“記錄一生,管理一生,服務一生”的目標。
1.建立居民電子證照目錄。結合編制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等工作,全面梳理涉及群眾辦事的政務服務事項,逐項梳理基本流程和辦事依據,簡化無謂證明和繁瑣手續。推行群眾辦事相關證件、證照、證明等電子化,形成居民個人電子證照目錄。
2.建設電子證照庫。按照分散集中相結合原則,以電子證照目錄為基礎,啟動電子證照庫建設,在城區、街道、社區統一應用,並逐步向農村延伸,實現基礎證照資訊的多元採集、互通共用、多方利用。推進制證系統、業務辦理系統與電子證照庫對接聯通,做到電子證照與紙質證照同步簽發。以電子證照庫支撐各部門辦事過程中相關資訊“一次生成、多方復用,一庫管理、互認共用”。
3.建立跨區域電子證照互認共用機制。為方便群眾跨區域業務辦理,依託統一的數據共用交換平臺,推進跨層級、跨區域、跨部門的電子證照互認共用,逐步實現在全國範圍內異地業務辦理。
4.研究制定電子證照法規與相關標準。積極開展電子證照相關政策的研究和試點工作,為制定電子證照相關法規和政策提供實踐依據。健全完善電子證照關鍵技術標準和跨地區互認共用標準,推動相關標準在資訊惠民國家試點城市及所在省(區、市)的實施應用。
(二)“一窗”受理,改革創新政務服務模式。
前端整合構建綜合政務服務窗口和統一的政務服務資訊系統,後端建設完善統一的分層管理的數據共用交換平臺體系,推動涉及政務服務事項的資訊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互通共用、校驗核對,建立高效便民的新型“網際網路+政務服務”體系,推進網上網下一體化管理,實現“一窗口受理、一平臺共用、一站式服務”。
1.建立政務服務事項優化管理機制。按照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全面梳理編制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對延伸到基層特別是鄉鎮(街道)、村(社區)的政務服務事項進行統一規範,最大限度精簡辦事程式,減少辦事環節,縮短辦理時限。探索建立涉及多部門的政務服務事項協同辦理機制。
2.升級政務服務大廳功能,整合構建綜合服務窗口。加快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和城鄉社區綜合服務機構功能升級,推動政務服務事項分級進駐,採取“前臺綜合受理、後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的服務模式,實現一站式服務。建立健全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並聯辦理、限時辦結等制度,促進政務服務規範化、標準化、便捷化。
3.整合構建統一的數據共用交換平臺和政務服務資訊系統。統籌整合建設覆蓋全國的數據共用交換平臺體系,統一管理政務資訊資源目錄,實現與人口、法人、空間地理、電子證照、社會信用等基礎資訊庫和業務資訊庫的聯通,逐步推進各級共用交換平臺對接,支撐政務資訊資源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互通和協同共用。
依託統一的數據共用交換平臺及社區公共服務綜合資訊平臺等已有資訊平臺,構建統一的政務服務資訊系統,完成與各部門業務系統對接,實現相關審批數據、結果同步推送和業務協同辦理。推進與電子監察系統對接,確保所有政務服務事項審批辦理的流程、結果資訊即時可查可用,做到辦事過程公開,方便群眾監督。
4.構建網上網下一體化政務服務體系。圍繞便民服務,通過綜合政務服務窗口和政務服務資訊系統,實現對各級政務服務事項從受理、審批到出件的全流程監督管理,促進政務服務規範運作。拓展自助服務、社區代辦、郵政快遞等服務渠道,構建跨區域、跨層級、網上網下一體化的政務服務體系。
(三)“一網”通辦,暢通政務服務方式渠道。
以建設群眾辦事統一身份認證體系為抓手,逐步構建多渠道多形式相結合、相統一的便民服務“一張網”,實現群眾網上辦事一次認證、多點互聯、“一網”通辦。運用“網際網路+”思維和大數據手段,做好政務服務個性化精準推送,為公眾提供多渠道、無差別、全業務、全過程的便捷服務。
1.構建群眾辦事統一身份認證體系。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唯一標識,結合實名制,探索運用生物特徵及網路身份識別等技術,聯通整合實體政務服務大廳、政府網站、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服務熱線等不同渠道的用戶認證,形成基於公民身份號碼的線上線下互認的群眾辦事統一身份認證體系,實現群眾辦事多渠道的一次認證、多點互聯、無縫切換。
2.構建便民服務“一張網”。梳理整合教育、醫療衛生、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區服務、婚姻登記、殯葬服務、社會工作、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計劃生育、住房保障、住房公積金、公共安全等民生服務領域的網上服務資源,借助統一身份認證體系,聯通各個網上辦事渠道,構建便民服務“一張網”。結合不同接入渠道和受眾特點,優化服務界面,提升服務渠道的便捷性和辦事效率。
3.以大數據創新網路服務模式。有效整合“一張網”中的群眾行為數據、電子證照庫、數據共用交換平臺數據庫等資源,形成為群眾服務的大數據資源體系。運用大數據技術,開展跨領域、跨渠道的綜合分析,了解政務服務需求,不斷優化資源配置,豐富服務內容,做好個性化精準推送服務,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有效提升政務服務品質和效率。
四、實施步驟
以覆蓋各省(區、市)的80個資訊惠民國家試點城市為試點單位,按照“兩年兩步走”的思路,統籌設計、穩步推進。
2016年,各試點城市開展證照梳理、電子證照庫建設及相關標準體系建立等工作,研究形成與現有系統銜接過渡機制;基本建成電子證照庫,完成與制證系統和業務系統的對接,實現電子證照和紙質證照同步簽發;建成統一的綜合政務服務窗口、數據共用交換平臺和政務服務資訊系統,完成自有政務服務流程的梳理、簡化和標準化,形成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建成統一身份認證體系,實現政務服務多渠道的統一認證。在試點城市內部基本實現政務服務事項“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
2017年,跨省電子證照流轉交換與網上身份認證體系全面投入應用,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基本建成數據共用交換平臺、政務服務資訊系統和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體系。基於資訊資源互通共用,初步實現各試點城市間政務服務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基本公共服務事項80%以上可在網上辦理。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相關部門要認真總結試點工作,完善“一號一窗一網”服務模式,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逐步向全國推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同推進。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積極指導、支援試點實施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制定政務資訊資源共用管理制度,推進統一的數據共用交換平臺建設。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等部門要加強對有關業務管理模式創新、業務流程優化、強化社區應用等方面的業務指導,加大政策支援。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等部門要研究加快推進“多號合一”資訊共用,並適時推動“多卡合一”改革工作。促進大數據發展部際聯席會議負責統籌推動跨地區、跨部門資訊共用。
試點城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把試點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明確工作步驟,認真研究部署,統籌做好政務服務目錄梳理與流程優化、跨部門資訊共用與業務協同、“多號合一”改革等工作。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加強統籌協調,推動省市兩級共用交換平臺對接、跨地市電子證照互認共用等工作,確保“一號一窗一網”試點工作順利實施。
(二)創新體制機制,健全標準規範。試點城市人民政府要對現行管理制度和規範性文件中與“一號一窗一網”服務模式不相適應的規定進行修改,加快推動制定電子證照、數據共用、網上身份認證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抓緊出臺資訊資源共用管理辦法,制定完善資訊資源目錄體系規範、數據共用交換等相關配套標準,開展網上辦事、諮詢服務流程和標準研究,加快推動“一號一窗一網”的改革與應用。要切實從群眾利益出發,積極利用政府網站、移動客戶端等渠道全面公開政務服務事項,實現辦事全過程公開透明、可溯源、可核查。國家標準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和試點城市,制定電子證照數據格式、跨區域互通技術規範。
(三)加大財政支援,倡導政企合作。國務院有關部門繼續通過現有資金渠道對“一號一窗一網”相關重點工程給予必要支援。試點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大支援力度,結合財力情況及“一號一窗一網”建設進度,通過本級財政對人員配備、資訊化建設、日常運維等必要經費予以合理安排。引導市場主體行為,引入社會力量,推廣政府購買服務、政企合作等新模式,合理開放利用數據資源。
(四)完善考核制度,接受群眾監督。建立健全效能評估和監督考核制度,開展績效評估考核指標體系研究,以惠民效果和群眾反響來檢驗考核資訊惠民工作。加強輿論宣傳引導,提高“一號一窗一網”工作的社會認知度、認可度。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完善舉報受理、處理和反饋制度,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回應社會關切。
(五)加強資訊安全,保護公民隱私。落實國家資訊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要求,加強數據安全管理,完善資訊共用、業務協同的身份認證和授權管理機制,強化“一號一窗一網”資訊化支撐的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採取必要的管理和技術手段,切實保護國家資訊安全及公民個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