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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促進消費結構升級的指導意見

來源: 中國政府網 | 責任編輯: 李錚

索 引 號: 000014349/2015-00189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其他
發文機關: 國務院辦公廳 成文日期: 2015年11月19日
標  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促進消費結構升級的指導意見
發文字號: 國辦發〔2015〕85號 發佈日期: 2015年11月22日
主 題 詞: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

促進消費結構升級的指導意見

國辦發〔2015〕8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高度重視發展服務業。近年來,我國服務業發展取得顯著成效,成為國民經濟和吸納就業的第一大産業,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作用持續增強。當前我國進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經濟社會發展呈現出更多依靠消費引領、服務驅動的新特徵。但總體看,我國生活性服務業發展仍然相對滯後,有效供給不足、品質水準不高、消費環境有待改善等問題突出,迫切需要加快發展。與此同時,國民收入水準提升擴大了生活性服務消費新需求,資訊網路技術不斷突破拓展了生活性服務消費新渠道,新型城鎮化等國家重大戰略實施擴展了生活性服務消費新空間,人民群眾對生活性服務的需要日益增長、對服務品質的要求不斷提高,生活性服務消費蘊含巨大潛力。

生活性服務業領域寬、範圍廣,涉及人民群眾生活的方方面面,與經濟社會發展密切相關。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是推動經濟增長動力轉換的重要途徑,實現經濟提質增效升級的重要舉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為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促進消費結構升級,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部署要求,以增進人民福祉、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生活性服務需要為主線,大力倡導崇尚綠色環保、講求品質品質、注重文化內涵的生活消費理念,創新政策支援,積極培育生活性服務新業態新模式,全面提升生活性服務業品質和效益,為經濟發展新常態下擴大消費需求、拉動經濟增長、轉變發展方式、促進社會和諧提供有力支撐和持續動力。

(二)基本原則。

堅持消費引領,強化市場主導。努力適應居民消費升級的新形勢新要求,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規劃、政策引導和市場監管的作用,挖掘消費潛力,增添市場活力。

堅持突出重點,帶動全面發展。加強生活性服務業分類指導,聚焦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綜合施策,形成合力,實現重點突破,增強示範帶動效應。

堅持創新供給,推動新型消費。搶抓産業跨界融合發展新機遇,運用網際網路、大數據、雲計算等推動業態創新、管理創新和服務創新,開發適合高中低不同收入群體的多樣化、個性化潛在服務需求。

堅持品質為本,提升品質水準。進一步健全生活性服務業品質管理體系、品質監督體系和品質標準體系,推動職業化發展,豐富文化內涵,打造服務品牌。

堅持綠色發展,轉變消費方式。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服務過程和消費方式綠色化,推動生活性服務業高水準發展,加快生活方式轉變和消費結構升級。

(三)發展導向。圍繞人民群眾對生活性服務的普遍關注和迫切期待,著力解決供給、需求、品質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推動生活性服務業便利化、精細化、品質化發展。

1.增加服務有效供給。鼓勵各類市場主體根據居民收入水準、人口結構和消費升級等發展趨勢,創新服務業態和商業模式,優化服務供給,增加短缺服務,開發新型服務。城市生活性服務業要遵循産城融合、産業融合和宜居宜業的發展要求,科學規劃産業空間定位,合理佈局網點,完善服務體系。農村生活性服務業要以改善基礎條件、滿足農民需求為重點,鼓勵城鎮生活性服務業網路向農村延伸,加快農村寬頻、無線網路等資訊基礎設施建設步伐,推動電子商務和快遞服務下鄉進村入戶,以城帶鄉,儘快改變農村生活性服務業落後面貌。

2.擴大服務消費需求。深度開發人民群眾從衣食住行到身心健康、從出生到終老各個階段各個環節的生活性服務,滿足大眾新需求,適應消費結構升級新需要,積極開發新的服務消費市場,進一步拓展網路消費領域,加快線上線下融合,培育新型服務消費,促進新興産業成長。加強生活性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創新設計理念,體現人文精神。提升服務管理水準,拓展服務維度,精細服務環節,延伸服務鏈條,發展智慧服務。積極運用網際網路等現代資訊技術,改進服務流程,擴大消費選擇。培育資訊消費需求,豐富資訊消費內容。改善生活性服務消費環境,加強服務規範和監督管理,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深度挖掘我國傳統文化、民俗風情和區域特色的發展潛力,促進生活性服務“走出去”,開拓國際市場。

3.提升服務品質水準。營造全社會重視服務品質的良好氛圍,打造“中國服務”品牌。鼓勵服務企業將服務品質作為立業之本,堅持品質第一、誠信經營,強化品質責任意識,制定服務標準和規範。推進生活性服務業職業化發展,鼓勵企業加強員工培訓,增強愛崗敬業的職業精神和專業技能,提高職業素質。積極運用新理念和新技術,改進提高服務品質。優化品質發展環境,完善服務品質治理體系和顧客滿意度測評體系。

經過一個時期的努力,力爭實現生活性服務業總體規模持續擴大,新業態、新模式不斷培育成長;生活性服務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公共服務平臺功能逐步增強;以城帶鄉和城鄉互動發展機制日益完善,區域結構更加均衡,消費升級取得重大進展;消費環境明顯改善,品質治理體系進一步健全,職業化進程顯著加快,服務品質和服務品牌雙提升,國內顧客和國外顧客雙滿意。

二、主要任務

今後一個時期,重點發展貼近服務人民群眾生活、需求潛力大、帶動作用強的生活性服務領域,推動生活消費方式由生存型、傳統型、物質型向發展型、現代型、服務型轉變,促進和帶動其他生活性服務業領域發展。

(一)居民和家庭服務。健全城鄉居民家庭服務體系,推動家庭服務市場多層次、多形式發展,在供給規模和服務品質方面基本滿足居民生活性服務需求。引導家庭服務企業多渠道、多業態提供專業化的生活性服務,推進規模經營和網路化發展,創建一批知名家庭服務品牌。整合、充實、升級家庭服務業公共平臺,健全服務網路,實現一網多能、跨區域服務,發揮平臺對城鄉生活性服務業的引導和支撐作用。完善社區服務網點,多方式提供嬰幼兒看護、護理、美容美發、洗染、家用電器及其他日用品修理等生活性服務,推動房地産仲介、房屋租賃經營、物業管理、搬家保潔、家用車輛保養維修等生活性服務規範化、標準化發展。鼓勵在鄉村建立綜合性服務網點,提高農村居民生活便利化水準。

(二)健康服務。圍繞提升全民健康素質和水準,逐步建立覆蓋全生命週期、業態豐富、結構合理的健康服務體系。鼓勵發展健康體檢、健康諮詢、健康文化、健康旅遊、體育健身等多樣化健康服務。積極提升醫療服務品質,優化醫療資源配置,取消對社會辦醫的不合理限制,加快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推動發展專業、規範的護理服務。全面發展中醫藥健康服務,推廣科學規範的中醫養生保健知識及産品,提升中醫藥健康服務能力,創新中醫藥健康服務技術手段,豐富中醫藥健康服務産品種類。推進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加強合作,發展社區健康養老。支援醫療服務評價、健康管理服務評價、健康市場調查等第三方健康服務調查評價機構發展,培育健康服務産業集群。積極發展健康保險,豐富商業健康保險産品,發展多樣化健康保險服務。

(三)養老服務。以滿足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為重點,完善服務設施,加強服務規範,提升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水準。鼓勵養老服務與相關産業融合創新發展,推動基本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服務、緊急救援、臨終關懷等領域養老服務的發展。積極運用網路資訊技術,發展緊急呼叫、健康諮詢、物品代購等適合老年人的服務項目,創新居家養老服務模式,完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加快推進養老護理員隊伍建設,加強職業教育和從業人員培訓。大力發展老年教育,支援各類老年大學等教育機構發展,擴大老年教育資源供給,促進養教結合。鼓勵專業養老機構發揮自身優勢,培訓和指導社區養老服務組織和人員。引導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機構,通過公建民營等方式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業,鼓勵境外資本投資養老服務業。鼓勵探索創新,積極開發切合農村實際需求的養老服務方式。

(四)旅遊服務。以遊客需求為導向,豐富旅遊産品,改善市場環境,推動旅遊服務向觀光、休閒、度假並重轉變,提升旅遊文化內涵和附加值。大力發展紅色旅遊,加強革命傳統教育,弘揚民族精神。突出鄉村特色,充分發揮農業的多功能性,開發一批形式多樣、特色鮮明的鄉村旅遊産品。進一步推動集觀光、度假、休閒、娛樂、海上運動於一體的濱海旅遊和海島旅遊。豐富老年旅遊服務供給,積極開發多層次、多樣化的老年人休閒養生度假産品。引導健康的旅遊消費方式,積極發展休閒度假旅遊、研學旅行、工業旅遊,推動體育運動、競賽表演、健身休閒與旅遊活動融合發展。適應房車、自駕車、郵輪、遊艇等新興旅遊業態發展需要,合理規劃配套設施建設和基地佈局。開發線上線下有機結合的旅遊服務産品,推動旅遊定制服務,滿足個性化需求,深化旅遊體驗。開發特色旅遊路線,加強國際市場行銷,積極發展入境旅遊。加強旅遊紀念品在體現民俗、歷史、區位等文化內涵方面的創意設計,推動中國旅遊商品品牌建設。

(五)體育服務。大力推動群眾體育與競技體育協同發展,促進體育市場繁榮有序,加速形成門類齊全、結構合理的體育服務體系。重點培育健身休閒、競賽表演、場館服務、仲介培訓等體育服務業,促進康體結合,推動體育旅遊、體育傳媒、體育會展等相關業態融合發展。以足球、籃球、排球三大球為切入點,加快發展普及性廣、關注度高、市場空間大的運動項目。以舉辦2022年冬奧會為契機,全面提升冰雪運動普及度和産業發展水準。大力普及健身跑、自行車、登山等運動項目,帶動大眾化體育運動發展。完善健身教練、體育經紀人等職業標準和管理規範,加強行業自律。推動專業賽事發展,豐富業餘賽事,探索完善賽事市場開發和運作模式,實施品牌戰略,打造一批國際性、區域性品牌賽事。有條件的地方可利用自然人文特色資源,舉辦汽車拉力賽、越野賽等體育競賽活動。推動體育産業聯繫點工作,培育一批符合市場規律、具有競爭力的體育産業基地。鼓勵體育優勢企業、優勢品牌和優勢項目“走出去”。

(六)文化服務。著力提升文化服務內涵和品質,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等新型服務業發展,大力推進與相關産業融合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服務需求。積極發展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傳統文化藝術,鼓勵創造兼具思想性藝術性觀賞性、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優秀文化服務産品。加快數字內容産業發展,推動文化服務産品製作、傳播、消費的數字化、網路化進程,推進動漫遊戲等産業優化升級。深入推進新聞出版精品工程,鼓勵民族原創網路出版産品、優秀原創網路文學作品等創作生産,優化新聞出版産業基地佈局。積極發展移動多媒體廣播電視、網路廣播電視等新媒體、新業態。推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融合發展,提升先進文化的網際網路傳播吸引力。完善文化産業國際交流交易平臺,提升文化産業國際化水準和市場競爭力。

(七)法律服務。加強民生領域法律服務,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大力發展律師、公證、司法鑒定等法律服務業,推進法律服務的專業化和職業化。提升面向基層和普通百姓的法律服務能力,加強對弱勢群體的法律服務,加大對老年人、婦女和兒童等法律援助和服務的支援力度。支援中小型法律服務機構發展和法律服務方式創新。統籌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建立激勵法律服務人才跨區域流動機制。加快發展公職律師、公司律師隊伍,構建社會律師、公職律師、公司律師等優勢互補、結構合理的律師隊伍。規範法律服務秩序和服務行為,完善職業評價體系、誠信執業制度以及違法違規執業懲戒制度。強化涉外法律服務,著力培養一批通曉國際法律規則、善於處理涉外法律事務的律師人才,建設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的律師事務所。完善法律服務執業權利保障機制,優化法律服務發展環境。

(八)批發零售服務。優化城市流通網路,暢通農村商貿渠道,加強現代批發零售服務體系建設。合理規劃城鄉流通基礎設施佈局,鼓勵發展商貿綜合服務中心、農産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以及重要商品儲備設施、大型物流(倉儲)配送中心、農村郵政物流設施、快件集散中心、農産品冷鏈物流設施。推動各類批發市場等傳統商貿流通企業轉變經營模式,利用網際網路等先進資訊技術進行升級改造。發揮實體店的服務、體驗優勢,與線上企業開展深度合作。鼓勵發展綠色商場,提高綠色商品供給水準。大力發展社區商業,引導便利店等業態進社區,規範和拓展代收費、代收貨等便民服務。積極發展冷鏈物流、倉儲配送一體化等物流服務新模式,推廣使用智慧包裹櫃、智慧快件箱。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加強對關係國計民生、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等商品的流通準入管理,健全覆蓋準入、監管、退出的全程管理機制。

(九)住宿餐飲服務。強化服務民生的基本功能,形成以大眾化市場為主體、適應多層次多樣化消費需求的住宿餐飲業發展新格局。積極發展綠色飯店、主題飯店、客棧民宿、短租公寓、長租公寓、有機餐飲、快餐團餐、特色餐飲、農家樂等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消費需求的細分業態。大力推進住宿餐飲業連鎖化、品牌化發展,提高住宿餐飲服務的文化品味和綠色安全保障水準。推動住宿餐飲企業開展電子商務,實現線上線下互動發展,促進行銷模式和服務方式創新。鼓勵發展預訂平臺、中央廚房、餐飲配送、食品安全等支援傳統産業升級的配套設施和服務體系。

(十)教育培訓服務。以提升生活性服務品質為核心,發展形式多樣的教育培訓服務,推動職業培訓集約發展、內涵發展、融合發展、特色發展。廣泛開展城鄉社區教育,整合社區各類教育培訓資源,引入行業組織等參與開展社區教育項目,為社區居民提供人文藝術、科學技術、幼兒教育、養老保健、生活休閒、職業技能等方面的教育服務,規範發展秩序。大力加強各類人才培養,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堅持産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學結合,強化專業人才培養。加快推進教育培訓資訊化建設,發展遠端教育和培訓,促進數字資源共建共用。鼓勵發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職業院校,允許以資本、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辦學。建立家庭、養老、健康、社區教育、老年教育等生活性服務示範性培訓基地或體驗基地,帶動提升行業整體服務水準。逐步形成政府引導、以職業院校和各類培訓機構為主體、企業全面參與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和終身職業培訓體系。

在推動上述重點領域加快發展的同時,還要加強對生活性服務業其他領域的引導和支援,鼓勵探索創新,營造包容氛圍,推動生活性服務業在融合中發展、在發展中規範,增加服務供給,豐富服務種類,提高發展水準。

三、政策措施

圍繞激發生活性服務業企業活力和保障居民放心消費,加快完善體制機制,注重加強政策引導扶持,營造良好市場環境,推動生活性服務業加快發展。

(一)深化改革開放。

優化發展環境。建立全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服務業市場,採取有效措施,切實破除行政壟斷、行業壟斷和地方保護,清理並廢除生活性服務業中妨礙形成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進一步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鼓勵和引導各類社會資本投向生活性服務業。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審批流程,取消不合理前置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取消商業性和群眾性體育賽事審批。健全並落實各類所有制主體統一適用的制度政策,切實解決産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不平等問題,促進公平發展。支援各地結合實際放寬新註冊生活性服務業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為創業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記服務。積極探索適合生活性服務業特點的未開業企業、無債權債務企業簡易登出制度,建立有序的市場退出機制。

擴大市場化服務供給。積極穩妥推進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從事生産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逐步轉為企業,規範轉製程序,完善過渡政策,鼓勵其提供更多切合市場需求的生活性服務。加快生活性服務業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推動服務重心轉向企業、行業和市場,提升專業化服務水準。創建全國服務業創新成果交易中心,加快創新成果轉化和産業化進程。總結推廣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經驗,適應新形勢新要求,開展新一輪試點示範工作,力爭在一些重點難點問題上取得突破。穩步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範。開展拉動城鄉居民文化消費試點工作,推動文化消費數字化、網路化發展。

提升國際化發展水準。統一內外資法律法規,推進文化、健康、養老等生活性服務領域有序開放,提高外商投資便利化程度,探索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支援具備條件的生活性服務業企業“走出去”,完善支援生活性服務業企業“走出去”的服務平臺,提升知名度和美譽度,創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服務品牌。鼓勵中華老字號服務企業利用品牌效應,帶動中醫藥、中餐等産業開拓國際市場。增強境外投資環境、投資項目評估等方面的服務功能,為境外投資企業提供法律、會計、稅務、資訊、金融、管理等專業化服務。

(二)改善消費環境。

營造全社會齊抓共管改善消費環境的有利氛圍,形成企業規範、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的多元共治格局。鼓勵彈性作息和錯峰休假,強化帶薪休假制度落實責任,把落實情況作為勞動監察和職工權益保障的重要內容。推動生活性服務業企業信用資訊共用,將有關信用資訊納入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建立完善全國統一的信用資訊共用交換平臺,實施失信聯合懲戒,逐步形成以誠信為核心的生活性服務業監管制度。深入開展價格誠信、品質誠信、計量誠信、文明經商等活動,強化環保、質檢、工商、安全監管等部門的行政執法,完善食品藥品、日用消費品等産品品質監督檢查制度。嚴厲打擊居民消費領域亂漲價、亂收費、價格欺詐、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計量作弊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規範服務市場秩序。完善網路商品和服務的品質擔保、損害賠償、風險監控、網上抽查、源頭追溯、屬地查處、信用管理等制度,引入第三方檢測認證等機制,有效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三)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適應消費結構升級需求,加大對社會投資的引導,改造提升城市老舊生活性服務基礎設施,補齊農村生活性服務基礎設施短板,提升生活性服務基礎設施自動化、智慧化和互聯互通水準,提高服務城鄉的基礎設施網路覆蓋面,以健全高效的基礎設施體系支撐生活性服務業加快發展和結構升級。圍繞旅遊休閒、教育文化體育和養老健康家政等領域,儘快組織實施一批重大工程。改善城市生活性服務業發展基礎設施條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大中城市停車場、立體停車庫建設。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地下空間資源,在已規劃建設地鐵的城市同步擴展地下空間,發展購物、餐飲、休閒等便民生活性服務。統籌體育設施建設規劃和合理利用,推進企事業單位和學校的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

(四)完善品質標準體系。

提升品質保障水準。健全以品質管理制度、誠信制度、監管制度和監測制度為核心的服務品質治理體系。規範服務品質分級管理,加強品質誠信制度建設,完善服務品質社會監督平臺。加強認證認可體系建設,創新評價技術,完善生活性服務業重點領域認證認可制度。健全顧客滿意度、萬人投訴量等品質發展指標。加快實施服務品質提升工程和監測基礎建設工程,規範集貿市場、餐飲行業、商品超市等領域計量行為,完善涉及人身健康與財産安全的商品檢驗制度和産品品質監管制度。實施服務標桿引領計劃,發揮中國品質獎對服務企業的引導作用。

健全標準體系。制定實施好國家服務業標準規劃和年度計劃。實施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工程,加快家政、養老、健康、體育、文化、旅遊等領域的關鍵標準研製。完善居住(小)區配套公共設施規劃標準,為生活性服務業相關設施建設、管理和服務提供依據。積極培育生活性服務業標準化工作技術隊伍。繼續開展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總結推廣經驗。

(五)加大財稅、金融、價格、土地政策引導支援。

創新財稅政策。適時推進“營改增”改革,研究將尚未試點的生活性服務行業納入改革範圍。科學設計生活性服務業“營改增”改革方案,合理設置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稅率。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大力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運用股權投資、産業基金等市場化融資手段支援生活性服務業發展。對免費或低收費向社會開放的公共體育設施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財政補貼。推進政府購買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購買養老、健康、體育、文化、社區等服務,擴大市場需求。

拓寬融資渠道。支援符合條件的生活性服務業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債券。鼓勵金融機構拓寬對生活性服務業企業貸款的抵質押品種類和範圍。鼓勵商業銀行在商業自願、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專業化開展智慧財産權質押、倉單質押、信用保險保單質押、股權質押、保理等多種方式的金融服務。發展融資擔保機構,通過增信等方式放大資金使用效益,增強生活性服務業企業融資能力。探索建立保險産品保護機制,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産品創新和服務創新。積極穩妥擴大消費信貸,將消費金融公司試點推廣至全國。完善支付清算網路體系,加強農村地區和偏遠落後地區的支付結算基礎設施建設。

健全價格機制。在實行峰谷電價的地區,對商業、倉儲等不適宜錯峰運營的服務行業,研究實行商業平均電價,由服務業企業自行選擇執行。深化景區門票價格改革,維護旅遊市場秩序。研究完善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定價機制,進一步從總體上降低餐飲等行業刷卡手續費支出。

完善土地政策。各地要發揮生活性服務業發展規劃的引導作用,在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中充分考慮生活性服務業設施建設用地,予以優先安排。繼續加大養老、健康、家庭等生活性服務業用地政策落實力度。

(六)推動職業化發展。

生活性服務業有關主管部門要制定相應領域的職業化發展規劃。鼓勵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增設家庭、養老、健康等生活性服務業相關專業,擴大人才培養規模。鼓勵高等學校和職業院校採取與網際網路企業合作等方式,對接線上線下教育資源,探索職業教育和培訓服務新方式。依託各類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加強實訓基地建設,實施家政服務員、養老護理員、病患服務員等家庭服務從業人員專項培訓。鼓勵從業人員參加依法設立的職業技能鑒定或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對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並取得相應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按規定給予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鼓勵和規範家政服務企業以員工制方式提供管理和服務,實行統一標準、統一培訓、統一管理。

(七)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

完善生活性服務業法律法規,研究制訂文化産業促進法,啟動服務業品質管理立法研究。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立法和實施工作,強化對專利、商標、版權等無形資産的開發和保護。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為基礎,抓緊研究制定生活性服務業及其重點領域統計分類,完善統計制度和指標體系,明確有關部門統計任務。建立健全部門間資訊共用機制,逐步建立生活性服務業資訊定期發佈制度。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的重大意義,把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作為提高人民生活水準、促進消費結構升級、拉動經濟增長的重要任務,採取有效措施,加大支援力度,做到生産性服務業與生活性服務業並重、現代服務業與傳統服務業並舉,切實把服務業打造成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新引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區實際儘快研究制定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的實施方案。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圍繞發展生活性服務業的主要目標任務,抓緊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組織實施一批重大工程,為生活性服務業加快發展創造良好條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建立服務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專家諮詢委員會作用,進一步強化政策指導和督促檢查,重大情況和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附件:政策措施分工表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11月19日

(此件公開發佈)

附件

政策措施分工表

序號

1

積極探索適合生活性服務業特點的未開業企業、無債權債務企業簡易登出制度,建立有序的市場退出機制。

工商總局

2

推動生活性服務業企業信用資訊共用,將有關信用資訊納入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建立完善全國統一的信用資訊共用交換平臺。

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工商總局、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

3

圍繞旅遊休閒、教育文化體育和養老健康家政等領域,儘快組織實施一批重大工程。

發展改革委及各有關部門

4

加強認證認可體系建設,創新評價技術,完善生活性服務業重點領域認證認可制度。加快實施服務品質提升工程和監測基礎建設工程。

質檢總局

5

制定實施好國家服務業標準規劃和年度計劃。實施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工程,加快家政、養老、健康、體育、文化、旅遊等領域的關鍵標準研製。繼續開展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總結推廣經驗。

質檢總局及各有關部門

6

適時推進“營改增”改革,研究將尚未試點的生活性服務行業納入改革範圍。科學設計生活性服務業“營改增”改革方案,合理設置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稅率。

財政部、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

7

支援符合條件的生活性服務業企業上市融資和發行債券。

證監會、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

8

鼓勵金融機構拓寬對生活性服務業企業貸款的抵質押品種類和範圍。鼓勵商業銀行在商業自願、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專業化開展智慧財産權質押、倉單質押、信用保險保單質押、股權質押、保理等多種方式的金融服務。探索建立保險産品保護機制,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産品創新和服務創新。

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

9

深化景區門票價格改革,維護旅遊市場秩序。

發展改革委、旅遊局

10

鼓勵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增設家庭、養老、健康等生活性服務業相關專業,擴大人才培養規模。

教育部、發展改革委

11

依託各類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加強實訓基地建設,實施家政服務員、養老護理員、病患服務員等家庭服務從業人員專項培訓。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12

鼓勵從業人員參加依法設立的職業技能鑒定或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對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並取得相應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的,按規定給予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13

鼓勵和規範家政服務企業以員工制方式提供管理和服務,實行統一標準、統一培訓、統一管理。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

14

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立法和實施工作,強化對專利、商標、版權等無形資産的開發和保護。

智慧財産權局、工商總局、版權局

15

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為基礎,抓緊研究制定生活性服務業及其重點領域統計分類,完善統計制度和指標體系,明確有關部門統計任務。建立健全部門間資訊共用機制,逐步建立生活性服務業資訊定期發佈制度。

統計局、發展改革委會同各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