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首頁 > 中國政務 > 政府服務 > 國務院公報 > 國函

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復

來源: 中國政府網 | 責任編輯: 張月

索 引 號: 000014349/2015-00162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其他
發文機關: 國務院 成文日期: 2015年09月23日
標  題: 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復
發文字號: 國函〔2015〕148號 發佈日期: 2015年09月30日
主 題 詞:

國務院關於同意建立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復

國函〔2015〕148號

商務部:

你部《關於建立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商服貿發〔2015〕329號)收悉。現批復如下:

同意建立由商務部牽頭的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製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國務院

2015年9月23日

(此件公開發佈)

附件

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5〕15號),加強部門和單位間有關工作的統籌協調,促進展覽業更好地服務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經國務院同意,建立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責

統籌協調和深入推進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的主要工作任務,促進展覽業向市場化、專業化、國際化、品牌化、資訊化方向發展;加強展覽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等制訂和實施;加快簡政放權,發揮仲介組織作用,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動展覽業創新發展;落實財稅、金融保險等方面政策,優化展覽業佈局,提高便利化水準;加強統計監測和資訊共用,健全公共服務體系,提高服務水準;對各地區、各部門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工作進行指導、督查和總結;完成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商務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版權局)、統計局、智慧財産權局、貿促會等14個部門和單位組成,商務部為聯席會議牽頭單位。商務部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後)。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商務部,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經與會部門和單位同意後,印發有關方面並抄報國務院。重大事項按程式報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有關問題,切實履行職責,認真貫徹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部署和任務。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定期向有關單位收集工作進展情況,匯總後向各成員單位通報。各成員單位要相互支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

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 集 人:高虎城  商務部部長

副召集人:房愛卿  商務部副部長

成  員:王曉濤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魯 昕  教育部副部長

曹健林  科技部副部長

黃 明  公安部副部長

胡靜林  財政部副部長

魯培軍  海關總署副署長

汪 康  稅務總局副局長

甘 霖  工商總局副局長

孫大偉  質檢總局副局長

閻曉宏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版權局)副局長

賈 楠  統計局副局長

賀 化  智慧財産權局副局長

王錦珍  貿促會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