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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政府網站資訊內容建設的意見

來源: 中國政府網 | 責任編輯: 李錚

索 引 號: 000014349/2014-00146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電子政務
發文機關: 國務院辦公廳 成文日期: 2014年11月17日
標  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政府網站資訊內容建設的意見
發文字號: 國辦發〔2014〕57號 發佈日期: 2014年12月01日
主 題 詞: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政府網站

資訊內容建設的意見

國辦發〔2014〕5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政府網站是資訊化條件下政府密切聯繫人民群眾的重要橋梁,也是網路時代政府履行職責的重要平臺。近年來,各級政府積極適應資訊技術發展、傳播方式變革,運用網際網路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管理服務、提升治理能力,使政府網站成為資訊公開、回應關切、提供服務的重要載體。但一些政府網站也存在內容更新不及時、資訊發佈不準確、意見建議不回應等問題,嚴重影響政府公信力。建好管好政府網站是各級政府及其部門的重要職責,為進一步做好政府網站資訊內容建設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圍繞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的目標,把握新形勢下政務工作資訊化、網路化的新趨勢,加強政府網站資訊內容建設管理,提升政府網站發佈資訊、解讀政策、回應關切、引導輿論的能力和水準,將政府網站打造成更加及時、準確、有效的政府資訊發佈、互動交流和公共服務平臺,為轉變政府職能、提高管理和服務效能,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發揮積極作用。

(二)基本原則。

——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密結合政府工作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充分反映重要會議、活動和決策內容,解讀重大政策,使公眾理解和支援政府工作。

——以人為本,心繫群眾。堅持執政為民,把滿足社會公眾對政府資訊的需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密切政府同人民群眾的關係,增強政府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公開透明,加強互動。及時準確發佈政府資訊,開展交流互動,傾聽公眾意見,回應社會關切,接受社會監督,使政府網站成為公眾獲取政府資訊的第一來源、互動交流的重要渠道。

——改革創新,注重實效。把握網際網路傳播規律,適應公眾需求,理順管理體制,完善協調機制,創新表現形式,提高保障能力,加強協同聯動,打造傳播主流聲音的政府網站集群。

二、加強政府網站資訊發佈工作

(三)強化資訊發佈更新。各地區、各部門要將政府網站作為政府資訊公開的第一平臺,建立完善資訊發佈機制,第一時間發佈政府重要會議、重要活動、重大政策資訊。依法公開政府資訊,做到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健全政府網站資訊內容更新的保障機制,提高發佈時效,對本地區、本部門政府網站內容更新情況進行監測,對於內容更新沒有保障的欄目要及時歸併或關閉。

(四)加大政策解讀力度。政府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時,要同步做好網路政策解讀方案。涉及經濟發展和社會民生等政策出臺時,在政府網站同步推出由政策制定參與者、專業機構、專家學者撰寫的解讀評論文章或開展的訪談等,深入淺出、通俗易懂地解讀政策。要提供相關背景、案例、數據等,還可通過數字化、圖表圖解、音頻、視頻等方式予以展現,增強網站的吸引力親和力。

(五)做好社會熱點回應。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的重大突發事件、應急事件,要依法按程式在第一時間通過政府網站發佈資訊,公佈客觀事實,並根據事件發展和工作進展及時發佈動態資訊,表明政府態度。圍繞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相關部門和單位要通過政府網站作出積極回應,闡明政策,解疑釋惑,化解矛盾,理順情緒。

(六)加強互動交流。各地區、各部門要通過政府網站開展線上訪談、意見徵集、網上調查等,加強與公眾的互動交流,廣泛傾聽公眾意見建議,接受社會的批評監督,搭建政府與公眾交流的“直通車”。進一步完善公眾意見的收集、處理、反饋機制,了解民情,回答問題。開辦互動欄目的,要配備相應的後臺服務團隊和受理系統。收到網民意見建議後,要進行綜合研判,對其中有價值、有意義的應在7個工作日內反饋處理意見,情況複雜的可延長至15個工作日,無法辦理的應予以解釋説明。

三、提升政府網站傳播能力

(七)拓寬網站傳播渠道。通過開展技術優化、增強內容吸引力,提升政府網站頁面在搜索引擎中的收錄比例和搜索效果。政府網站要提供面向主要社交媒體的資訊分享服務,加強手機、平板電腦等移動終端應用服務,積極利用微網志、微信等新技術新應用傳播政府網站內容,方便公眾及時獲取政府資訊。有條件的政府網站可發揮優勢,開展研討交流、推廣政府網站品牌等活動。

(八)建立完善聯動工作機制。各級政府面向公眾公開舉辦重要會議、新聞發佈、經貿活動、旅遊推廣等活動時,政府網站要積極參與,做好傳播工作。各級政府網站之間要加強協同聯動,發揮政府網站集群效應。國務院發佈對全局工作有指導意義、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政策資訊時,各級政府網站應及時轉載、連結;發佈某個行業或地區的政策資訊時,涉及到的部門和地方政府網站應及時轉載、連結。

(九)加強與新聞媒體協作。加強政府網站與報刊、雜誌、廣播、電視等媒體的合作,增進政府網站同新聞網站以及有新聞資質的商業網站等的協同,最大限度地提高政府資訊的影響力,將政府聲音及時準確傳遞給公眾。同時,政府網站也可選用傳統媒體和其他網站的重要資訊、觀點,豐富網站內容。

(十)規範外語版網站內容。開設外語版網站要有專業、合格的支撐能力,用專業外語隊伍保障內容更新,確保語言規範準確,尊重外國受眾文化和接受習慣。精心組織設置外語版網站欄目,加快資訊更新頻率,核心資訊儘量與中文版網站基本同步。加強與中央和省(區、市)外宣媒體的合作,解決語言翻譯問題。沒有相應條件的可暫不開設外語版。

四、完善資訊內容支撐體系

(十一)建立資訊協調機制。由各地區、各部門辦公廳(室)牽頭,相關職能部門參加,建立主管主辦政府網站的資訊內容建設協調機制,統籌業務部門、所屬單位和相關方面向政府網站提供資訊,分解政策解讀、互動回應、輿情處置等任務。各地區、各部門辦公廳(室)要根據實際需要,確定一位負責人主持協調機制,每週定期研究政府網站資訊內容建設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發佈誰負責”,根據職責分工,向有關方面安排落實資訊提供任務。辦公廳(室)政府資訊公開或其他專門工作機構承擔日常具體協調工作。

(十二)規範資訊發佈流程。職能部門要根據不同內容性質分級分類處理,選擇資訊發佈途徑和方式,把握好資訊內容的基調、傾向、角度,突出重點,放大亮點,謹慎掌握敏感問題的分寸。要明確資訊內容提供的責任,嚴格採集、審核、報送、複製、傳遞等環節程式,做好資訊公開前的保密審查工作,防止失泄密問題。按照政府網站資訊內容的格式、方式、發佈時限,做好原創性資訊的編制和加工,保證所提供的資訊內容合法、完整、準確、及時。網站運作管理團隊要明確編輯把關環節的責任,做好資訊內容接收、篩選、加工、發佈等,對時效性要求高的資訊隨時編輯、上網。杜絕政治錯誤、內容差錯、技術故障。

(十三)加強網上網下融合。業務部門要切實做好網上資訊提供、政策解讀、互動回應、輿情處置等線下工作,使線上業務與線下業務同步考慮、同步推進。建立政府網站資訊員、聯絡員制度,在負責提供資訊內容的職能部門中聘請若干資訊員、聯絡員,負責網站資訊收集、撰寫、報送及聯絡等工作。

(十四)理順外包服務關係。各地區、各部門要組建網站的專業運作管理團隊,負責重要資訊內容的發佈和把關。對於外包的業務和事項,嚴格審查服務單位的業務資質、服務能力、人員素質,核實管理制度、響應速度、應急預案,確保服務人員技術水準能夠滿足網站運作要求。簽訂合作協議,應劃清自主運作和外包服務的關係,明確網站運作管理團隊、技術運維團隊、資訊和服務保障團隊的職責與關係,細化外包服務人員、服務內容、服務品質等要求,既加強溝通交流,又做好監督管理,確保人員到位、服務到位。

五、加強組織保障

(十五)完善政府網站內容管理體系。按照屬地管理和主管主辦的原則,全國政府網站內容管理體系分為中央和地方兩個層級:國務院辦公廳負責推進全國政府網站資訊內容建設,指導省(區、市)和國務院各部門政府網站資訊內容建設;省(區、市)政府辦公廳負責推進、指導本地區各級各類政府網站資訊內容建設。各部門由其辦公廳(室)等機構負責推進本部門政府網站資訊內容建設,中央垂直管理或以行業管理為主的部門由其辦公廳(室)負責管理本系統政府網站資訊內容建設。

(十六)推進集約化建設。完善政府網站體系,優化結構佈局,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各省(區、市)要建設本地區統一的政府網站技術平臺,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和有條件的地級市可單獨建立技術平臺。為保障技術安全,加強資訊資源整合,避免重復投資,市、縣兩級政府要充分利用上級政府網站技術平臺開辦政府網站,已建成的網站可在3-5年內遷移到上級政府網站技術平臺。縣級政府各部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不再單獨建設政府網站,要利用上級政府網站技術平臺開設子站、欄目、頻道等,主要提供資訊內容,編輯整合、技術安全、運維保障等由上級政府網站承擔。國務院各部門要整合所屬部門的網站,建設統一的政府網站技術平臺。

(十七)建立網站資訊內容建設管理規範。國務院辦公廳牽頭組織編制政府網站發展指引,明確政府網站內容建設、功能要求等。各地區、各部門辦公廳(室)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和工作特點,制定政府網站內容更新、資訊發佈、政策解答、協同聯動等工作規程,完善政府網站設計、內容搜索、數據庫建設、無障礙服務、頁面連結等技術規範。加強標準規範宣傳與應用推廣。

(十八)加強人員和經費等保障。各地區、各部門要在人員、經費、設備等方面為政府網站提供有力保障。要明確具體負責協調推進政府網站內容建設的工作機構和專門人員,建設專業化、高素質網站運作管理隊伍,保障網站健康運作、不斷發展。各級財政要把政府網站內容保障和運作維護等經費列入預算,並保證逐步有所增加。政府網站經費中要安排相應的部分,用於資訊采編、政策解讀、互動交流、回應關切等工作,向聘用的資訊員、聯絡員等支付勞動報酬或稿費。

(十九)完善考核評價機制。把政府網站建設管理作為主管主辦單位目標考核和績效考核的內容之一,建立政府網站資訊內容建設年度考核評估和督查機制,分級分類進行考核評估,使之制度化、常態化。對考核評估合格且社會評價優秀的政府網站,給予相關單位和人員表揚,推廣先進經驗。對於不合格的,通報相關主管主辦部門和單位,要求限期整改,對分管負責人和工作人員進行問責和約談。完善專業機構、媒體、公眾相結合的社會評價機制,對政府網站開展社會評價和監督,評價過程和結果向社會公開。

(二十)加強業務培訓。各地區、各部門要把知網、懂網、用網作為領導幹部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引導各級政府領導幹部通過政府網站解讀重大政策,回應社會關切。國務院辦公廳和各省(區、市)政府辦公廳每年要舉辦培訓班或交流研討會,對政府網站分管負責人和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切實提高政府辦網和管網水準。

各地區、各部門要根據本意見要求制定具體落實措施,並將貫徹落實情況報送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

2014年11月17日

(此件公開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