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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 655 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産生的人選,任命崔世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于2014年12月20日就職。
總理 李克強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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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 655 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産生的人選,任命崔世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于2014年12月20日就職。
總理 李克強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