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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 616 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産生的人選,任命梁振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于2012年7月1日就職。
總 理 溫家寶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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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 616 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産生的人選,任命梁振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于2012年7月1日就職。
總 理 溫家寶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