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首頁 > 中國政務 > 政府服務 > 國務院公報 > 國辦發明電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6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來源: 中國政府網 | 責任編輯: 閆景臻

 

索 引 號: 000014349/2015-00200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發文機關: 國務院辦公廳 成文日期: 2015年12月10日
標  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6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發文字號: 國辦發明電〔2015〕18號 發佈日期: 2015年12月10日
主 題 詞: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6年

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15〕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16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與週末連休。

二、春節:2月7日至13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節:4月4日放假,與週末連休。

四、勞動節: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補休。

五、端午節:6月9日至11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節:9月15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