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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有序做好支援雲南魯甸地震災區抗震救災工作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14〕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8月3日,雲南省昭通市魯甸縣發生6.5級地震,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第一時間赴災區指揮抗震救災。受災地區各級黨委、政府和廣大人民群眾奮起抗災,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民警及專業救援隊伍緊急開展搶險救援。社會各界給予大力支援,許多志願組織和人員積極投入抗震救災。
目前,災區搶險救援、醫療救治、群眾生活安置、基礎設施搶修等工作正在有序進行。由於地震災區處於河谷地帶,山高坡陡路險,道路損毀嚴重,地質災害多發,交通通行不暢,傷員轉運和救災物資運輸面臨很大壓力,加之災區余震不斷,大量房屋倒塌或受損,基本沒有接待能力,如大量人員前往,不僅自身安全難以保障,也給當地救災工作帶來新的困難。應雲南省的要求,為有力有序做好抗震搶險救災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堅持屬地為主、分級負責的抗災救災工作機制。考慮到此次地震災害範圍、規模和影響,中央已明確抗震救災以地方為主形成統一指揮體系。雲南省要加強統籌協調,建立高效工作機制,紮實做好抗震救災各項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及時幫助災區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
二、嚴格控制赴災區工作人員。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各單位和社會團體,未經批准近期原則上暫不自行安排工作組和工作人員前往災區。對於災區確有需要的,國務院辦公廳將統一作出安排。
三、加強對社會捐贈的統一組織管理。社會各界有捐贈意願的,建議以捐贈資金為主,通過民政部規定的渠道,主要用於災區重建和受災群眾長期安置需要。對於捐贈的物資和裝備,由捐贈地民政部門與災區民政部門協調後,統一安排接收並有組織地運往災區。未經協調確認的,一律不得自行分散運送。
四、及時勸阻非緊急救援人員赴災區。各有關方面要加強宣傳引導,做好解釋説明,及時勸阻非專業救援組織、志願者、遊客等近期儘量不要前往災區,以支援災區的抗震救災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