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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來源: 中國政府網 | 責任編輯: 閆景臻
索 引 號: 000014349/2010-00105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發文機關: 國務院辦公廳 成文日期: 2010年12月09日
標  題: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發文字號: 國辦發明電〔2010〕40號 發佈日期: 2010年12月10日
主 題 詞: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10)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為便於各地區、各部門及早合理安排節假日旅遊、交通運輸、生産經營等有關工作,經國務院批准,現將2011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節:2月2日(農曆除夕)至8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3日至5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勞動節: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節: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節: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七、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祥和平安度過節日假期。

  國務院辦公廳

                              2010年12月9日